各学院: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与国内部分高校互派本科生进行培养的协议,学校将于2018年9月选派2017级部分学生赴国内九所高校交换学习。现将本期项目选拔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合作高校与专业
1、宁夏大学(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拟接收专业不限(以接收学校2017级专业目录为准),总人数不超过1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或一学期(2018年9月-2019年1月)。
2、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拟接收测绘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等6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1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或一学期(2018年9月-2019年1月)。
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市):拟接收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有研究生点)、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国际商务、工业工程等8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1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或一学期(2018年9月-2019年1月)。
4、常熟理工学院(江苏省常熟市):拟接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汉语国际教育(涉外秘书)、日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等13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1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或一学期(2018年9月-2019年1月)。
5、合肥学院(安徽省合肥市):拟接收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学、通信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等7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1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或一学期(2018年9月-2019年1月)。
6、浙江科技学院(浙江省杭州市):拟接收服装与服饰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等4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1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或一学期(2018年9月-2019年1月)。
7、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省宁波市):拟接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流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程管理、电子商务等8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1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或一学期(2018年9月-2019年1月)。
8、成都工业学院(四川省成都市):拟接收专业不限(以接收学校2017级专业目录为准),总人数不超过1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或一学期(2018年9月-2019年1月)。
9、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省绵阳市):拟接收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等4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1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
本次选拔面向全校2017级各专业在校学生(不包括中外合作),合作高校未列入的选派专业,学生有申请意愿,可咨询教务处李翊老师,联系电话:6291530。
二、培养方式
编入交流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学习,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教育管理等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同等待遇。
三、费用说明
1、学费:双方交换生的学费仍在原学校缴纳。
2、住宿费:派往宁夏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合肥学院、常熟理工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成都工业学院的交换生住宿费在我校缴纳;派往浙江科技学院、西南科技大学的交换生住宿费在交换学校缴纳。
3、交通费:学校为派出学生补贴往返交通费(费用不高于动车二等坐票价)。
4、教材费、生活费等由学生自理。
5、奖助贷学金由原学校评定和发放,交换生与访学高校的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组织关系推荐等待遇,交换生在访学高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再缴纳其他费用,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四、学籍管理
1、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厦门理工学院。
2、完成交换学习后仍回厦门理工学院继续学习。
3、党团员学生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4、学生在交换期间不能申请出国(境),特殊情况下,必须返回厦门理工学院办理手续。
五、学分认定
1、访学高校负责出具学生交换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学习证明和交流学习考评意见。
2、交流生返校后一个月内依据访学高校出具的成绩单,在学院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下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校际交流学分认定表》,并提交学校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将学生在访学高校取得的课程学分认定转换为本校学分。
六、交换生申请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3、身心健康,能与同学和睦相处,能够适应第二校园学习生活。
七、工作流程
1、6月1日-6月12日,各学院组织召开“第二校园”经历宣传会,学生征求家长意见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1)后递交所在学院办公室。
2、6月15日前,各学院进行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面试。
3、6月22日前,学院汇总名单后报学校教务处学务管理科。(附件2)
4、6月29日前,学校审批确定派出名单,通知学生及其家长签订访学承诺书(附件3);学院安排专业负责人指导学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学业计划书》(附件4)。
5、7月13日前,学生办理离校手续(附件5)。
6、派出。按照访学高校下学期开学时间报到,报到前请先与访学高校辅导员联系具体报到事宜,访学高校辅导员联系方式会告知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项目咨询电话:0592-6291530(教务处李翊老师)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工作。
合作高校网址链接
宁夏大学http://www.nxu.edu.cn/
黑龙江工程学院http://www.hljit.edu.cn/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http://www.sit.edu.cn/s/97/t/300/main.htm
常熟理工学院http://www.cslg.cn/
合肥学院http://www.hfuu.edu.cn/
浙江科技学院http://www.zust.edu.cn/
宁波工程学院http://www.nbut.cn/
成都工业学院http://www.cdtu.edu.cn/
西南科技大学http://www.swust.edu.cn/
附件:1.国内高校本科交换生项目学生报名表
2.各学院(第二校园)报名汇总表
3.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访学承诺书
4.厦门理工学院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学业计划书
5.厦门理工学院第二校园交流生离(到)校手续单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