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日制本科生:
为了配合落实国家个税改革,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一惠明利民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组织所有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按照学校教务系统学生父母或监护人采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本着学生自愿填报原则,于3月8日上午12点前,如实补充填报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信息补录涉及民生,事关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个学生,学生按自愿原则,据实填报。
附件:教务系统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