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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28 14:25:02

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总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职评会前

5月15日前  个人申请、基层单位考察并推荐、材料报送二级单位学科评议组(党政机关、教辅单位非教师材料报送学校综合评议组)

5月16日—5月26日  二级单位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及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按照申报限额确定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学校职称评审办公室(简称职评办,设在人事处)上报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

学校综合评议组对全校非教师系列各级各类申报人员按照申报限额确定推荐人选。

5月27日—6月7日  职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及公示。

6月8日—6月26日  申报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和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鉴定材料送审(送审工作由学校职评办统一组织,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前将送审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网上“同行专家评议系统”)。

第二阶段:召开职评会

召开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职评会后学校公示通过评审人员名单,下发任职资格和聘任文件(聘任时间为7月1日)

二、高级职称申报限额及评审指标

(一)教师系列

以各教学科研单位达到晋升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年限人数,结合正高、副高职称比例控制情况确定各单位教授、副教授正常申报限额。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师按学科纳入相关学科所在学院。2022年教师人均科研经费超过全校平均水平的学院,设置1个绩效名额,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该名额用于教授、副教授的破格申报。2023年各教学科研单位教师高级职称的申报限额见附件1。2023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指标根据实际上会人数确定,具体名额待学校研究后公布。思政学科教师(含辅导员)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各级职称,其中高级职称申报限额见附件1,评审指标单列。

(二)非教师系列

本着科学严谨、高质量发展的原则,本年度设置非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限额为2、管理岗副高级职称申报限额为6、专技岗副高级职称申报限额为3。评审指标根据实际上会人数确定,具体名额待学校研究后公布。

三、评审条件及规程

各类各级职称评审条件及工作规程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219)、《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2110)及《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程(试行)》(中矿大京字〔202111)中规定的标准执行。非教师系列人员连续2年申报高级职称但未获晋升者(自2021年开始计算),暂停1年高级职称申报资格。

四、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材料报送学科评议组

教师系列、学院非教师系列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推荐,材料报送相关学院学科评议组;其他单位非教师系列以处室为单位推荐,材料报送职评办综合评议组。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职评办法》要求的人员向所在基层单位(系或教研室、部、处、室等)提出申请,并填写《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申报教师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还需填写《申报简况表》(附件3)及《代表性成果情况表》(附件4),申报非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还需填写《其他系列工作业绩情况表》(附件4)。《任职资格申报表》中“发表文章(论著)、科研奖项、专利、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由申报人自行登录学校科研系统搜索本人任现职以来成果导出并复制粘贴到《任职资格申报表》中(登录科研院网站——科技成果管理平台——报表——我的科研成果(跨年度)——选择时间跨度(任现职以来)——导出“科研成果汇总表”),如系统中业绩成果信息不全,请在申报表中补充完善。

2.所在基层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在申报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同意票须达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并同时达到应到会全体人员二分之一以上方可推荐)。要加强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的考核,严格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3.基层单位负责人在通过民主推荐人员的《任职资格申报表》中的“民主推荐结果”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4.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交学科评议组。

(二)学科评议组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职评办

各学院设立的学科评议组负责本单位申报各类各级职称人员的评议和推荐工作;学校设立的综合评议组负责未设立学科评议组的单位申报非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评议和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材料审核

各学科评议组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负责人员应严格按照《职评办法》和《职评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对不符合《职评办法》相关要求的申报人不予受理。

2)对不按规定程序申报或无特殊原因逾期报送的申报人不予受理。

3)申报人提交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审核人核实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应与所申报的学科、职称系列及现从事的工作岗位相同或相近,且为任现职称以来所取得的成果,文章、项目、获奖等成果材料应与《任职资格申报表》中内容相对应。《申报简况表》《代表性成果情况表》中相关内容及数据统计应与《任职资格申报表》中内容一致。博士后申报副高级职称需提交任中级职称以后所取得的成果,无中级职称者提供获博士学位后取得的成果。认定初级或中级职称人员提供《任职资格申报表》和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硕士学位教师认定或申报讲师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且论文(著)须正式出版;获奖项目以获奖证书为准,完成项目以结题(验收)或鉴定证明为准,在研项目以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或通知书为准。申报材料中涉及教学工作量由学院审核盖章;涉及发表文章(论著)、科研奖项、专利、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等由学院对照科研系统信息或原件材料审核盖章;涉及教学类项目由教学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本科教学项目由教务处审核盖章,研究生教学项目由研究生院审核盖章);涉及科研项目和已转化的专利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盖章;涉及项目经费由财务处审核盖章;被SCI、SSCI、EI等收录的论文以加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印章的查收查引证明为准或经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认定;教学、科研、各种荣誉等奖励及专利成果均以证书为准。起草政策性(制度性)文件以正式下发的文件和加盖党政办公室印章的《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承办上报、下发文件审批表》为准,起草部门级文件以正式下发的文件和加盖部门印章的证明为准。

6)在职称评审期间,禁止为职称评审的科研经费划转行为。

7)发现申报材料有伪造学历(资历)、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取消当年和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方式报职评办。对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不负责任或对学术不端行为有包庇、纵容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追究责任,给予扣减下一年度申报指标等相关处罚。

2.学科评议组召开评议会,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进行评议。

评议会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各学科评议组召开评议会时,出席会议的评议组成员须达到该学科评议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议结果方为有效;学科评议组应根据《职评办法》相关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充分讨论和评议,并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学科评议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评议结果进行表决,同意票须达到出席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并同时达到应出席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未出席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补充投票;评议时,凡涉及评议组成员本人或成员本人与候选人存在师生(博、硕士导师)、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学科评议组评议会有关过程材料需留存(10年)备查。

3.按申报限额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无异议后,在推荐人选《任职资格申报表》中的“学科评议组评议意见”栏目中填写评议意见,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上报人选,将申报材料报送职评办。公示期内如收到异议,所在学科评议组须调查核实,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情况说明,提交职评办。

(三)非教师系列确定推荐人选

全校所有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员超出本年度相应级别类别申报限额时,学校设立的综合评议组负责按照申报限额进行差额评选推荐。

(四)申报材料公示

职评办在规定的时间对所有推荐人的申报材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将予以核查。

(五)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校外同行专家对申报人的代表性成果进行鉴定是保证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不同学科特点,代表性成果可为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多种形式,应突出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对国家、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及学科、人才培养的支撑情况。拟鉴定的代表性成果均须本人为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如是论文(著)须正式出版发行。代表性成果鉴定工作由学校职评办统一组织;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中有三分之二以上为已达到或基本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已达到或基本达到中,二分之一以上为已达到)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将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重要依据。

(六)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1.评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出席会议的委员数须达到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方可召开。

2.评审委员会按《职评办法》要求认真审阅评审材料(包括申报材料、学科评议组初评意见及同行专家鉴定意见等),并组织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答辩。

3.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审阅和答辩情况,在充分讨论和评议的基础上,在指标限额内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须达到出席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并同时达到应出席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委员不得投票或补充投票。

4.评审时,凡涉及评审委员会委员本人或委员本人与候选人存在师生(博、硕士导师)、亲属关系时,委员本人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评审纪律要求

评审期间,坚决杜绝申报人跑关系、拉票等现象,若存在跑票、拉票、打招呼行为者,经核查属实直接取消评审资格。评审委员应遵守评审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严肃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员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申报人须签署承诺书(附件5-申报人版),评审委员也须签署公平公正评审承诺书(附件5-评审委员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六、评审收费标准

申报教师、实验技术及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须经3名同行专家评议,每人缴纳1500元,用于支付代表作评审费500元/份。相关评审费用通过网上“同行专家评议系统”支付。

2021年后职称评审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为合格的,2023年可根据本人代表作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申请重新鉴定。

七、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种类

申报教师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材料包括《任职资格申报表》《申报简况表》《代表性成果情况表》《承诺书》、任现职以来代表性成果(限10项)。代表性成果中正式出版的论文(著)须提供原件(含检索证明),发表在论文集上的论文,只需提供复印件(复印封面、目录、本人论文内容页和封底),各种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须经学科评议组核对后退还本人。代表性成果请按《代表性成果情况表》中的次序整理。

凡经学科评议组评议通过的各类人员应按照本人申报职称系列及级别向职评办提交相应材料(各类各级职称的材料种类不同),提交材料种类及数量要求详见《申报各类各级职称人员提交材料明细表》(附件6),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员准备的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按《证明材料复印件目录》(附件7)次序装订成册。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为满足归档要求,《任职资格申报表》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凡不符合要求者学科评议组不予受理。

2.申报人需扫描本人签名并经审核的《任职资格申报表》(首页至本人签名审核盖章页),形成PDF文件,以“申报职称-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如“教授-能源-XXX”),同纸质版一同提交学科评议组。

3.为便于材料审核,申报人应将“提交材料种类”中的1至4申报材料装在资料袋中,并将“申报材料明细表”(附件8)贴于资料袋封面。

4.进入校外同行专家鉴定阶段时,申报人应登录网上“同行专家评议系统”,上传3项代表性成果PDF电子版及《代表性成果情况表》(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登录网址另行通知,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申报人邮箱。

5.各学院学科评议组评议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学科评议组统一报送职评办,其他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职评办。

6.各学院学科评议组报送材料时,同时将本学科评议组评议通过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发送至szk@cumtb.edu.cn。

7.材料报送地点:三号办公楼311室师资科

八、其他说明

(一)为切实做好申报人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各学院应按照《职评工作规程》的要求组建学科评议组,并指定1名学科评议组秘书负责本单位各类各级职称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及相关工作。学科评议组成员及秘书名单于5月15日前报职评办。

(二)校党政机关和学院管理岗位人员可申报“工程管理”或“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学校只对其任职资格进行评审,不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

(三)转评人员(非教师系列转教师系列)在符合《职评工作规程》第二十三条要求的情况下,应填写“转系列职称评审申请表”(附件10),并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申报。

(四)《职评办法》《职评工作规程》等职评系列文件及附件2—10等各种职评表格均可从人事处网页“师资队伍建设”栏目下“职称评审”专区下载。

(五)职评工作咨询电话:62339138;联系人:裴婧晶。纪检监察部门电话:62331416,邮箱:jjsc@cumtb.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各单位(含辅导员)教师高级职称申报限额分配表

2.各类各级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

3.各类各级人员申报简况表

4.代表性成果情况表(其他系列工作业绩情况表)

5.承诺书

6.申报各类各级职称人员提交材料明细表

7.证明材料复印件目录

8.申报材料明细表

9.申报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

10.转系列职称评审申请表

(相关附件请登录人事处网站下载)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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