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烈庆祝第39个教师节,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最美教师的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省(区、市)可向教育部推荐5-6名人选,各高校可向北京市教委推荐1名人选。
二、推荐范围
在岗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曾获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最美乡村教师“最美教师”者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荐重点
(一)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二)在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三)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四)坚守乡村一线、海岛边疆,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五)体育、美育、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六)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教学规律,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的特殊教育教师;
(七)在边疆绽放青春、建功文业的支教教师;
(八)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九)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
四、时间与程序
(一)4月28日11:30前 各学院(单位)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至多1人,并将推荐人员的《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报人事处,电子版发至rscfzzx@126.com。
(二)4月28日18:00前 人事处审核各学院(单位)推荐人选材料,并组织专家评议,择优推荐1名人选,同时通知推荐人选准备视频材料。
(三) 5月5日前 人事处向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报送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
(二)要坚持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认真进选,优中选优。
(三)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注重推选少数民族教师。
六 、其他说明
(一)视频要求:个人简介,横屏拍摄,不超过5分钟,MP4高清1920*1080格式;同时提交无字幕无包装无音乐版本。
(二)材料报送地址:办公三号楼311;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2339215。
附件: 《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