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 推进落实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有效提升学校高层次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实施“名师培育计划”,现组织开展2023年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现任校级领导及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者不作为培育对象。
二、遴选名额
学校本次遴选不超过3人,各单位按不超过1人推荐。
三、申报条件
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名师培育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
四、遴选程序
(一) 5月11日-18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本人所在单位提交《“名师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中须列出详细的年度计划和预期目标;
(二)5月19日-30日 二级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及推荐,并结合拟推荐人员的个人实际,以及期满考核指标制定拟推荐人员的培育方案,明确培育目标、培育举措和政策保障等内容。于5月31日前将推荐人员的《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培育方案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6月15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发文公布结果。
五、其他说明
(一)申报书请用A4纸双面打印;
(二)材料报送地点:三号办公楼311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2339215。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名师培育计划”实施方案.doc
附件2:”名师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