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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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事处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事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和负责实施学校有关人事、劳动、工资、职工队伍建设、博士后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职能部门,下设人事科、师资科、劳资科、社保科、档案管理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具体职责为:

1.拟定学校人事、师资、劳资管理、社保管理、博士后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核定和各类各级岗位的设置与聘任工作;

3.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及评优、奖惩、请销假工作;

4.负责教职工的流动调配工作;

5.负责薪酬管理和职工福利;

6.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资格认定;

7.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教师补充;

8.负责各类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和教师队伍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

9.负责全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组织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进修、培训工作;

11.负责制定教师国内外研修计划,选派国内外研修人员,接收外校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

12.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站、出站、基金申报及博士后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工人技术等级的报考、审核和工人管理等工作;

14.负责社会保险、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的材料上报工作;

15.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学校聘余人员的接收、管理、分流等日常管理工作

17.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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