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即全额资助项目)的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该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访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二)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选派对象及要求
(一)爱党爱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师德违规行为的教师不得申报;
(二)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在申报此项目时须正式入校满两年(2021年1月1日前入职),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申报此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三、选派办法
按照国家留学网“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中的有关要求申报。
四、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月4日前 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的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在个人申请且不影响本单位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按文件要求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和《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人事处;
(二)4月7日前 人事处审核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各相关单位;
(三)4月10日-25日 拟派出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在申报时须提交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并将个人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
(四)4月26日-5月5日 人事处审核拟选派人员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6月下旬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五、评审重点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一)申请人的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二)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三)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四)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人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六、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如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须提供能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二)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擅自放弃留学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服务期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三)各单位应协助教师制定出国留学预期目标及详细留学计划,同时采取措施加强对派出人员跟踪管理,回国后进行考核,确保派出效果。
(四)材料报送地址:三号办公楼31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2339215。
附件1: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2023年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人事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