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寒假教师研修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
1.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聚焦直播在线教学的组织、安全问题的识别与防范、直播在线教学软件安全防护功能的使用等,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置有关问题的能力。
2.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直播在线教学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以及教师在直播教学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3.教师的心理健康。面对直播教学中网络暴力等行为的心理调适,获得心理援助的途径等,降低有关问题对教师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专题其他课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二、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点击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subject/winter2022/进入注册/登录页面,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学员操作手册”(附件))。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时间安排
(一)1月5日-7日 动员部署。各学院(单位)要全面理解把握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
(二)1月8日-2月26日 组织研修。各学院(单位)要做好研修的组织落实,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积极发掘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推动经验交流,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
(三)2月27日-3月6日 系统总结。各学院(单位)要加强寒假教师研修的总结,统计本单位教师的研修情况,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于3月7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人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动员组织。各学院(单位)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深化认识,广泛动员,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做好工作统筹。要将专题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教师培训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
(三)做好宣传总结。要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通过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媒体、多形式的宣传,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
五、其他说明
(一)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二)本次培训研修同时作为2022年入校教职工的岗前培训内容之一,请新教工积极参加培训,并取得学习证书。
(三)总结材料报送地址:办公三号楼311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赵老师,电话:62339215。
附件: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docx
人事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