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根据《关于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矿京党字〔2015〕57号)文件精神,2023-2024学年度我校将继续选派部分教师进行国内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3-2024学年度学校拟选派30名左右青年教师申报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访学类型
(一)一般国内访学:访学时间为半年或一年,访学教师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工作和学习,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二)课程进修: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进修教师系统学习1-2门本学科课程,强化理论基础。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存在师德违规行为的教师不得申报。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或一项科研方面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良好成绩。
(三)在申报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且正式入校工作满2年(2021年1月1日前入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专任教师。
四、接收单位及学科要求
(一)接收单位:一般国内访学接收单位须为教学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在京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课程进修接收单位须选择高校,且不得为本人最后学历获得院校。
(二)指导教师:访问学者的指导教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
(三)访学学科:应为访问单位的国家重点学科或优势学科,且与访学者所从事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五、时间安排及推荐程序
(一)4月7日前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在个人申报并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秩序的基础上,按不超过名额限额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内访问学者(课程进修)申请表》(附件1)及《2023-2024学年度国内访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人事处。
(二)4月11日前 学校审核候选人资格,并根据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审定访学人员名单,人事处将审核结果通知相关单位。
(三)6月30日前 学校确定的访学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接收单位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报人事处备案。(请在接收单位的网站下载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四)2023年9月-2024年7月 访学人员前往接收单位访学。
六、费用说明
学校选派的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的培训费由学校承担40%,所在单位承担60%。费用由访问学者先行垫付,待访学结束后,持结业证书(成绩单)及相关发票到人事处办理报销手续。
七、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可直接与拟访学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获取访学信息。
(二)访学教师应遵守接收单位管理制度,按期取得《国内访问学者证书》或《课程进修成绩单》;未列入学校进修计划擅自外出访学者,学校不予承认其访学经历。
(三)我校国内访学项目选派工作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62339215。
附件1:中矿大(北京)国内访问学者(课程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度国内访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