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接北京市教委人事处通知,北京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见人事处网站规章制度中《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中矿大京人字【2008】6号)。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10日-10月14日,符合条件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授权委托认定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说明见附件1),同时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用A4纸双面打印,并将《鉴定表》附在《申请表》后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博士无此项材料要求)。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指定医院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指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2)。
体检结果半年内有效,体检证明复印件仅需要复印原件的封面、填有个人信息所在页及盖有公章的结论部分所在页,其它化验单据等不需要复印。
6.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封面为深蓝色且印有国徽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字样,系国家语委制发且在有效期内。
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或受聘副教授以上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于普通话测试。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情况表。
受聘副教授以上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8. 证件照
个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张(用于证书制作,背面写好申请人姓名)。
(二)10月17日-10月22日 符合条件人员将申请材料送交人事处,人事处根据认定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审定。
(三)10月25日-11月2日 审定人员名单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装入档案袋,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除《申请表》外,其他申请材料原件在审核后退还;
2. 申请人员应按“填表说明”(附件3)认真填写《申请表》和《鉴定表》。
(二)报送地点
逸夫楼1605师资科(联系人:裴婧晶,联系电话:62339138)
附件: 1.网上报名操作简单说明
2.指定体检医院名单
3.填表说明
人事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