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及人员: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请各位老师仔细查阅,做好申请的前期准备工作。为了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人员的选派工作,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国家选派计划
2017年国家计划选派各类公派留学人员32500名,分为3个类别: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与我校有关的项目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项目;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即1:1配套出国项目),计划选派3900人;3.国外合作项目(即国家与外方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资助的项目),计划选派3300人,与我校有关的项目为中美富布莱特外语助教和研究学者项目。
二、留学类别及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二)访问学者:3-12个月
(三)中美富布莱特外语助教:9-10个月;研究学者:10-12个月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说明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信,外语水平达标者优先录取。
(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教师类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此项目2017年不再分4月和9月两次申报,仅安排在4月申报);申报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达标证明。2.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年统一派出。
(三)中美富布莱特项目:1.外语助教项目,一般为5月申请,8-12月评审、电话英语测试及面试,第二年6月公布录取结果。2.研究学者项目,一般为5月申请,7-9月评审及面试,第二年6月公布录取结果。
四、项目评审内容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专家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一)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二)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三)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与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五)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所在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六)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五、其他说明
(一)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后,不得申请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不得申请延期派出。
(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联系人:赵丽媛;联系电话:62339215;办公地点:逸夫楼1605。
人事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