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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05月10日 14:04  

厦 门 理 工 学 院

厦理工教〔2016〕5号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

举办第二届福建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教学〔2016〕11号)精神,为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本次大赛,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4月至8月举办第二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陈文哲

副主任:朱文章、林志成

成 员:王清标、方晓冬、刘世超、朱顺痣、陈占葵、吴 坚、苏凯新、张厚安、严 滨、郑正坤、罗善明、葛晓宏

(二)大赛评审委员会

由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等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创新创业园),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各学院自行成立(或跨学院联合成立)学院竞赛办公室,负责院级赛事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参赛项目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四、参赛对象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至2016年3月1日前注册,下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下同)。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跨专业、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比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决赛二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学院竞赛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大赛组委会综合考虑各学院组织报名成功参赛团队项目数、参赛率、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推荐校级决赛的各院名额。

(三)各学院组织本院报名参赛团队进行院级初赛,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推荐校级决赛名额确定参加校赛团队项目。(四)大赛评委会对推荐入围校级决赛30个左右的项目组织评审,确定20个优秀项目并从中选拔10个项目进入校级现场决赛。

(五)大赛评委会通过十强现场决赛,确定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的具体名额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六、赛事安排

(一)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7日)

1.学校下发校内选拔赛通知,正式启动赛事。

2.全面启动校内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动在校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参与,鼓励学生在原有校内特色竞赛的基础上,依托学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参赛。

3.鼓励多学院、跨学科联合举办院级初赛,跨学院团队由参赛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

(二)报名培训(4月28日—5月4日)

1.参赛团队填写报名表,同时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完成报名,并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竞赛办公室。未在竞赛官网(以上三种方式)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2.各学院对报名参赛学生或团队做好“一对一”赛前指导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如何做好创业计划书和竞赛PPT”赛前培训。

(三)院级初赛(5月5日—5月20日)

1.学院竞赛办公室负责制定院级初赛方案,并将比赛方案和比赛时间于5月5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由学院竞赛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必须采取项目答辩的形式),于5月20日前完成院级初赛,遴选参加校级决赛的候选项目。

3.各学院推荐参加校赛的团队数以5月20日的报名成功数为基准,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四)校级决赛(5月21日—6月30日)

1.第一轮书面评审(5月下旬)。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一份,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PDF文件。大赛评委会对推荐入围校级决赛30个左右的项目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评审,遴选产生20个优秀项目。

2.第二轮项目路演(6月初)。大赛评委会对参加项目路演(展示8分钟,答辩5分钟)的20个优秀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拔10个项目进入校级现场决赛。

3.第三轮现场决赛(暂定7月1日)。现场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展示陈述(8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等两个环节,大赛组委会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现场得分,决出一、二、三等奖。

(五)备战省赛(7月—8月)

1.大赛组委会根据校赛结果和入围省赛分配名额,确定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协同相关学院,对省赛候选项目进行信息跟踪、技术支持、优化包装,全力备战省级比赛。

七、比赛内容

(一)项目计划书评审

1.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2.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二)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八、参赛奖励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获奖情况,对在校赛、省赛、国赛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团队、指导教师、相关学院进行表彰、奖励(奖励办法及标准另行通过)。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赛。本次大赛活动是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良好机遇,学校对此次大赛高度重视,将对参加校赛、省赛和国赛的获奖团队给予奖励,希望全校师生踊跃参加、展示成果、为校争光。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学院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结合本院实际加大对大赛的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做到全覆盖,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三)精心组织,积极申报。福建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我校参赛项目报名总数(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分配给我校参加省级大赛名额,学校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学院参赛报名情况分配参加校赛名额,并择优推荐校级决赛的获奖项目参加第二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决赛。

(四)科学规划,重在落实。各单位要有组织、有步骤、坚持不懈地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的能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资金、辅导和技术支持,特别要做好参赛项目的报名挖掘、集中培训和重点培育。

十、其他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的办公地点设在工训中心1-306创新创业园综合服务大厅,大赛有关事宜请与教务处(创新创业园)联系,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负责。

1.大赛工作QQ群为:550535328,请各学院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谢雯瑜;联系电话:0592-6291655;电子邮箱:iep@xmut.edu.cn

厦门理工学院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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