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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1:28  

校内各单位:

为有效促进我校教材建设基金项目质量提升和管理规范有序,现组织开展校级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应结题项目(详见附件1)中,2022年(含)之前立项的项目必须申请结题或撤销,不再受理延期申请;2023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应申请结题,确有合理原因的,允许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需提交《延期(撤销)申请表》。

教材项目建设无法继续进行或已无法适应教学发展现状的,由主编提出撤销申请,申请中应说明充分合理的原因;主编已退休或已离职的,由主编归属单位提出撤销申请。学校统一复核,结题结论为撤销和不通过的项目,取消项目校级认定。

二、结题形式及要求

教材项目结题以正式出版为基本条件,在《结题报告书》中应依照实际,填写教材编写总结及经费使用情况,并经同行专家评审和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请各项目梳理建设内容及建设成果,电子版材料以“20**年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结题汇总表》《结题报告书》《延期(撤销)申请表》各1份、样书2本提交至教研教改科(行政楼410室)。

三、其他说明

年底学校将回收项目结余经费,不再另行通知。撤销和结题不通过项目的结余经费不再划拨。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教改科,宋老师,6291856;电子邮箱:56388308@qq.com。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材建设基金项目一览表(应结题项目)

2.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3.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材建设基金项目延期(撤销)申请表

4.厦门理工学院校级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福建省终身教育提质培优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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