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应满足教高〔2019〕8 号、教高厅函〔2021〕13号、闽教办高〔2023〕2号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须列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至少按所申报类型运行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教学学期或教学周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
2.申报课程应经过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还应经过学校信息部门的网络技术安全审查,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申报线上课程依托的在线课程平台的安全保护等级不应低于第三级。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课程系统需已完成二级或以上等保备案及安全测评(备案主体为高校),并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0版)》。
3.申报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负责人、开课学期等应与教务管理系统一致,申报线上课程的课程信息应与课程开设平台信息一致。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应完全相同,课程代码不同的先后序列课程(如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等)按不同课程处理。
4.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下设课程(应为纳入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申报省级一流课程。
5.申报课程须为已获校级立项或认定的一流课程,且只能申报省级同类型课程。课程名称和课程负责人不变,其团队其他主要成员可以适当微调。如果该课程获批省级一流课程,团队其他成员按本次申报材料认定;如果未获批,仍按校级一流课程团队成员认定。
6.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应是该课程的实际讲授人,且讲授该课程的时间不少于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授课专业、年级不限。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1门课程,作为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
7.已获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不再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其他类型省级一流课程。
8.本次拟申报课程在材料截止时间内,必须提交完整的实录及说课程视频材料,教务处不再组织拍摄工作。
二、申报条件说明
(一)线上一流本科课程
1.申报课程须经过2个学期或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6月30日。
2.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3.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申报的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平台显示授课教师。
4.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应用。课程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在授课对象、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往年认定的同类课程有明显差别。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5.通过课程平台,课程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教学团队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6.课程已在本校应用于在线教学和混合式教学,教学效果良好,教改有特色;依托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7.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课程审查、教学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二)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
1.申报课程须满足《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文件要求的推荐条件。课程申报信息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
2.鼓励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闽江学者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作为课程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授课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30%)建设名课、核心课程,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3.相比传统面授课程,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线下课程充分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经验成果,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智慧教室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并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大力提倡基于国家级一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三)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
社会实践类课程应满足闽三创教指〔2020〕2号文件规定的建设要求。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具备以下条件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依托“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结合“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双百三级三创”联动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要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
1.申报课程应满足《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及《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要求的申报条件。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以学生为中心,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内容,具有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5.按信息安全二级及以上等保要求,各申报课程应于6月25日前完成课程系统与校内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ilab.xmut.edu.cn)的集成对接,以便集中做安全等保测评。
6.学校优先推荐有经费投入、建设周期较长、使用率高、成效好的虚拟仿真实验课程。
三、评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要求,盘点摸排,鼓励动员暂无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下设课程(应为纳入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积极申报。
2.每个教学单位在限额(见附件2)内推荐申报。
级别 |
申报限额 |
线上课程 |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 (可统筹使用) |
社会实践 课程 |
省级 |
不限额 |
限额为截至2023年6月底有在校生的专业数,有承担公共课教学的单位增加1门。 |
不限额 |
(注:线下课程不得超过本教学单位申报限额数的60%。)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申报限额择优推荐。
四、材料提交
(一)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类课程
1.个人填报: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6月23日前,将盖章签字完整的申报书PDF版、说课程视频、课堂实录视频、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的材料上传至在学校教研平台(http://xmut.kypt.chaoxing.com)。其中,《政治审查意见》由二级教学单位党委盖章,《学术评价意见》由学术性组织盖章或学术审查小组全部专家签字,PDF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均需提供。
注意:平台申报时请按相应的课程类别入口上传,视频及附件材料上传至“附件材料”中,为便于评审,请勿用压缩包上传,须标记好各材料名称,单个文件分别上传,操作请参见《教研平台申报流程》(附件10)。说课程视频、课堂实录须提交完整剪辑后的视频,线上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议在翻转教室中完成实录拍摄。申报线上课程的还应提供相应的课程平台(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证明。
2.学院审核:请各学院安排审核员于2023年6月25日前登录教研平台进行材料审核及学院推荐;以学院为单位将《课程审查表》(附件4)、《申报汇总表》(附件5)加盖公章PDF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388308@qq.com)。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请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盖章签字完整的申报书PDF版及申报书附件材料提交到教务处实践课,其中《政治审查意见》由二级教学单位党委盖章,《学术评价意见》由学术性组织盖章或学术审查小组全部专家签字,PDF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均需提供。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类课程联系人:宋老师,18606000250,56388308@qq.com。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联系人:江老师,13666009482,jiangyuxian@xmut.edu.cn。
附件:1.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2.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限额表
3.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4.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审查表
5.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6.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教学日历
7.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政治审查意见
8.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术评价意见
9.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校外评价意见
10.教研平台申报流程
1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