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 8号)、《福建省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一流课程的培育与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部分类别(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范围
(一)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线上课(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线上课程,运用适当的在线教学平台、智慧教学辅助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逻辑有序地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线上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一流课程。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三)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至少为1个学分。符合课程建设要求,配齐理论指导教师和社会实践导师,具有持续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
二、申报限额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特色创新、提高质量、开放共享”的总体要求,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可申报,教学单位申报限额详见附件4。各二级教学单位在限额内统筹分配申报的课程类型,并对所有课程进行排名,由教务处分类按序择优遴选大约前30%组织说课程和课堂实录拍摄工作,拟于6月底前完成,无法承诺按时完成的将按序递补。
四、申报条件
1.每门课程至少完整开设两学期以上,并承诺入选后至少在今后五年内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2.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学期一致。
3.相同授课教师、不同选课编码的同一名称课程,若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方案相同,教学效果相近,须合并申报。
4.课程内容及相关申报材料须确保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不存在思想性问题。
5.课程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不受职称限制)。
五、遴选方式
1. 校级一流课程采取教师申报、二级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2.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具备以下条件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依托“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结合“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双百三级三创”联动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
3.对获得校级立项的课程由二级教学单位包干经费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课程团队须按照省级一流课程有关规定和课程质量要求进行建设。对建设与应用效果良好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对建设与应用效果不佳的课程给予取消校级一流课程立项。
六、材料报送
(1)电子版:各教学单位提交汇总表(附件4)excel版至电子邮箱:56388308@qq.com。
(2)纸制版:各教学单位报送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版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行政楼410)。
(3)平台申报:课程负责人将申报书(附件3)及其所需附件盖章签字PDF上传至厦门理工学院教研平台(http://xmut.kypt.chaoxing.com)。负责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24点。学院平台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24点。平台操作流程由教学秘书通知相关老师。
附件:
1.一流金课建设要求及相关文件
2.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
3.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
4.厦门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限额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