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内涵,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22级培养方案应在《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制(修)订2021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教务〔2021〕7号)的指导下制定,专业课程体系要与2021级保持基本稳定,原则上必修课程不做修改,专业选修方向(模块)课程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微调。
二、基本要求
1.涉及跨学院开设的课程,开课学院要与学生所在专业就学分学时、开设学期等方面进行意见反馈,学生所在专业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要进行论证后作出相应调整。
2.2022年拟增专业要遵循《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制(修)订2021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课程设置等要求,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科学制定培养方案。
3.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均应编写中、英文对应的课程名称。
4.各专业应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jw.xmut.edu.cn,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中完成2022级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安排表”的信息化工作。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导出文档作为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安排表,培养方案格式参照附件2,具体操作见附件3。
5.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经学校审定通过的培养方案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经专家论证,由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再向教务处提出调整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模块 |
具体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3-4月 |
学院修订、审核、报送 |
各专业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安排表”信息化填报,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此时教务系统不能再录入),导出相应文档。 |
各学院 |
各专业参照培养方案格式(附件2)将培养方案修订成稿。 |
学院参照指导性意见(附件1)审核培养方案,重点关注学分及统计、课程设置合理性等,审核通过后报送培养方案电子版。 |
5月上旬 |
教务处形式审核并反馈 |
教务处检查核对培养方案格式、与教务系统的一致性、毕业规定与学分要求等,并反馈修改意见。 |
教务处 |
5月下旬 |
学院修改并确定终稿 |
各学院根据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培养方案,提交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的培养方案及WORD文档。 |
各学院 |
6月 |
学校审定 |
教务处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 |
教务处 |
培养方案制(修)订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联系人:颜春华,6291186,chyan@xmut.edu.cn;教务系统技术操作问题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人:卓志强,6291357。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制(修)订2021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教务〔2021〕7号)
2.专业培养方案格式模板
3.2022级培养方案信息化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