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教职工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进行研究与探索实践,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要求,学校计划开展2024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本科教育类)校级申报立项和省级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二级单位按申报限额推荐(附件1),常规项目和特设专项的申报名额不得调剂使用。
(二)项目组成员应在2人以上12人以下。每位成员当年度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尚未结题常规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主持新的常规项目。项目申报负责人在组建项目研究团队时应事先征得项目组成员的同意,并由本人签字。
(三)鼓励跨二级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项目,由主持人所在二级单位进行申报,并计入所在二级单位申报名额。
(四)支持一般项目主持人或重大项目核心成员(排名前5位)向45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倾斜。
二、选题范围
(一)常规项目
本科教育类项目的选题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进区域创新人才培养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内容。
(二)特设专项
1.课程思政专项:(1)分专业类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研制。通过对课程思政理念、机制、教师、课程、评价、保障等系统研究,形成专业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纲要和具体路径,为本专业及同类专业开展课程思政提供操作标准和规范。(2)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建设研究。通过课程思政改革一般原则和规律的探索,形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群或教学体系建设理论和实践体系,具备研究或实际推广价值。(3)课程建设层面的课程思政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通过总结、提炼课程建设优秀经验,对其他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提供借鉴和指导。
为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请申报本专项的专业课教师,积极与思政课教师(含学生政工系列教师)开展合作教研,将其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申报。
2.互联网+专项:在获奖通知发布的两年内符合《厦门理工学院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厦理工〔2022〕44号)中有关教研项目申报条件的,请联系教务处创新创业园填写审核意见。
三、申报程序
(一)校级立项
1.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二级教学单位的,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于10月8日24点前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并在“厦门理工学院教研平台”-“2024年校级教研教改项目”(http://xmut.kypt.chaoxing.com/)上传任务书;请二级教学单位认真履行二级管理的自主权及职责,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审核和评审从严把关、宁缺毋滥,于10月10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并做好申报及评审过程材料的存档工作,学院秘书于10月11日中午12点前完成“教研平台”审核工作,并提交汇总表(附件3)(须排序)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
2.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行政部门、教辅单位的,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于10月8日24点前在“厦门理工学院教研平台”(http://xmut.kypt.chaoxing.com/)上传任务书,同时提交加盖行政部门、教辅单位公章的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至邮箱jwcjyjg@xmut.edu.cn。
3.教务处复核立项名单并公布。
(二)省级推荐
1.请各教学单位从本批次拟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中按30%(四舍五入,不足1项计为1项)择优推荐参评省级教研项目。
推荐参评省级教改的负责人,请于10月10日24点前在“厦门理工学院教研平台”-“2024年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类别中提交《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4),二级教学单位于10月11日中午12点前完成平台审核。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3.10月18日上午10点前拟推荐省级教研项目的负责人应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用于盖章,拟推荐参评省级重大教研项目的还应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于邮寄;10月20日24点前拟推荐省级教研项目的负责人应将加盖公章的《建设任务书》电子版上传至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fjedusr.cn/xmsb/)。
四、项目与经费管理
(一)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之日起校级1年、省级2年,各项目组围绕选题及预期成果开展研究,各二级单位应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督促项目研究进度和效果。
(二)经费划拨与使用
1.经费划拨:项目负责人隶属二级教学单位的,校级课程思政专项由教务处划拨资助经费3000元/项,建议二级教学单位补充资助经费;其余校级项目资助经费由二级教学单位包干经费划拨。项目负责人隶属行政部门、教辅单位的,校级项目资助经费由教务处划拨,资助经费不高于1万元/项。省级常规项目资助经费由教务处统一划拨。
3.经费使用:立项项目应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及时、合理开支,当年度经费未使用完的不结转、不回拨。
(三)项目成果
项目结题时,成果须对应或不少于《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省级项目请参照《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教规〔2022〕4号)撰写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
联系人:教务处教研教改科,雷老师,6291856,行政楼410室,邮箱:jwcjyjg@xmut.edu.cn
互联网+专项联系人:教务处创新创业园,谢老师,6291099,逸夫楼1-301-2。
附件:
1.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校级立项和省级推荐限额表
2.厦门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3.厦门理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4.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