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印发《“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4〕1号)的要求,为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立项和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别
本次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教材不在立项范围内。
(一)修订教材
2024年1月前已出版的(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计划后续进行修订出版的各类教材。
(二)新编教材
计划在2024年1月后出版的新编教材。重点建设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经济学、哲学和计算机、中药学等重点学科领域的核心教材;优先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我省“四大经济”领域的紧缺教材;统筹建设反映科教融汇的优势特色教材及体现校企融合的实验实践、实习实训类应用型教材。
二、建设要求
(一)教材要求
1.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应合并申报。
2.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选题,不可重复申报。
(二)编者要求
1.主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编写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素质,立场坚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学风优良。
2.主编须是我校普通本科高校教师,鼓励跨校共编,支持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与教材编写。
3.编者作为主编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编不得超过2个项目。
4.编者须教学、科研信用良好,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出现重大负面事件的不得申报。
三、工作安排
(一)材料提交
2024年2月23日前,各负责人将签章完整的申报材料按“申报单位+教材名称+编者姓名”格式命名,提交至厦门理工学院教研平台。
二级教学单位应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编者政审和资质审核,并在申报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
2024年2月29日前,二级教学单位审核员在教研平台完成审核提交,并提交申报汇总表(附件2)Word版和盖章版PDF。
(二)评审推荐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重点支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及主干学科发展的特色教材,鼓励面向行业企业实际,结合产业发展需要编写应用型教材。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24年度校级教材建设基金项目名单,并按序推荐参评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建设项目。
2024年3月6日,二级教学单位将学校推荐项目编者签字完整的福建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汇总表,纸制提交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
(三)资助与建设周期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教材适用范围、出版社等级、编著工作量及本单位预算情况确定资助金额并自行划拨,原则上控制在2-5万元/部为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学校将在二级教学单位经费资助的基础上,额外资助5万元/部,学校资助一共不超过8部;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学校将在二级教学单位经费资助的基础上,额外资助1万元/部。
校级教材建设基金项目原则上建设周期为1年,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应在当年结题工作开始时由主编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时限未出版、未结题的,学校将对其进行撤项处理并收回资助经费。优先选择“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资助出版的教材须在扉页或其他显著位置标注“厦门理工学院立项教材资助”字样,结题验收时提交2本教材及结题报告书至教务处备案。
立项为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的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申报单位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修订或新编工作。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确定为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并按本科教学突出业绩省级教材进行奖励;未通过验收的教材,将取消其规划教材立项资格。
联系人:宋老师,电话:18606000250,地点:行政楼410,电子邮箱:56388308@qq.com。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