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实验室管理职能部门:
根据《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关于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推荐参评2016-2021年度福建省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岗位任职人员
二、评选名额
有实验室的教学单位、教务处、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各推荐不超过1人。
三、评选原则
注重业绩,坚持标准,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在校从事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工作二年以上,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及一定的管理研究能力,教学管理改革有思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请各教学单位及实验室管理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先进工作者,并填写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推荐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先进工作者简况表》,于2021年12月2日下班前将纸质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江老师,电子档发送到jiangyuxian@xmut.edu.cn。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推荐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先进工作者简况表
2.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关于推荐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教务处、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