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抽检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学校由教务处、规划与品质管理处牵头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抽检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工作组根据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际进度,分两批于毕业设计(论文)一次答辩前组织完成抽检及结果反馈,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二、抽检重点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结合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合格性”考察,评议指标详见附件。
三、总体进度计划
本次抽检主要工作环节包括:学院申报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批次→工作组抽取样本→学院提交样本→专家集中盲审→审查结果反馈等流程。第一批抽检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截止时间为5月10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5月17日,工作组将于5天内反馈抽检结果。详细过程如下:
1.抽检批次申报
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际进度,于5月7日前向工作组申报抽检批次(工作组联系人:张老师 行政楼 401 联系电话6291404)。
2.样本抽取及收集
工作组根据学院申报的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批次,按各专业预毕业生数的4%随机抽取样本,各学院须在1天内将抽取样本进行匿名处理,向工作组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及完整查重报告电子版(PDF格式),如未能如期提交视为不具备一次答辩资格,直接进入二次答辩。
3.专家集中盲审
工作组按专业门类对每篇毕业设计(论文)组织3名同行专家按照抽检指标要求进行盲审。
4.结果反馈及使用
如3名专家的评议结果均合格(评分60分及以上),参照专家评议意见修改后,可参加正常答辩;如有1名或2名专家的评议结果为不合格,指导教师须按照专家评议意见认真指导学生及时进行修改,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能否参加一次答辩,由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在征求指导老师意见基础上决定;如3名专家的评议结果均为不合格,则取消一次答辩资格,直接进入二次答辩。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抽检工作,严格按进度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配合工作组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指标
教务处、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