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践教学环节管理,请各学院、实验中心依照《厦门理工学院实验教学工作指导意见(修订)》(教务〔2019〕32号),重点落实校内实验课程精细化排课与实验分组要求,做好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的实验室排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教学任务已从教务系统中同步到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各实验中心负责实践(实验)排课老师根据实践教学任务安排在系统中录入实验室的教学课表,未能确定上课时间的教学任务请各学院教学秘书配合提供教学任务安排表。
2.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实验中心排课工作,根据实验室需求提供实验排课安排表、教师教学进程表等相关材料。实验中心应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确实保障实验项目安全有序开展。
3.各系主任要做好实验课程开设的实验项目信息规范工作,同一门实验课程能开出的实验项目信息要明确,不能随意变动实验项目名称。新开设教学实验项目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将《厦门理工学院新开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签字备案后,拍照上传到系统中。
4.系统实验排课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16日。
5.为落实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将加强实验教学巡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排课工作,认真组织实验中心及各专业系(教研室)规范、完整、细致、准时完成本学期实验课程的安排,如有实验项目安排调整,请及时在系统“实验教学计划调整”中进行同步调课。系统中的实验教学安排数据每学期建档,将作为今后教学督导巡查、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实验教学绩效匡算、实验人员总量控制测算、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等重要参考数据。
教务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