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与成都工业学院互派本科生联合培养的协议,学校将于2023年9月选派2022级部分学生赴成都工业学院交换学习。现将选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与专业
成都工业学院由四川省教育厅主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进本科产教融合“厅校共建”全省唯一试点高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始建于1913年,是辛亥革命后四川举办的第一所实业学校,迄今已有110年的办学历史。成都工业学院网址链接http://www.cdtu.edu.cn/
本次拟派出总人数不超过10人,专业以成都工业学院专业目录为准,交流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本次选拨原则上面向全校2022级各专业在校学生(不包括中外合作、闽台合作、专升本、商贸),外出交流学习意向强烈的2021级学生可提交申请,派出时间不超过一学期,且务必做好交流学习计划,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具体事宜可咨询教务处李翊老师,联系电话:6291530。
二、培养方式
编入交流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学习,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教育管理等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同等待遇。
三、费用说明
1、学费:双方交换生的学费仍在原学校缴纳。
2、住宿费:双方交换生的住宿费仍在原学校缴纳。
3、 交通费:学校为派出学生补贴往返交通费(费用不高于动车二等坐票价)。
4、教材费、生活费等由学生自理。
5、奖助贷学金由原学校评定和发放,交换生与访学高校的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组织关系推荐等待遇,交换生在访学高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再缴纳其他费用,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四、学籍管理
1、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厦门理工学院。
2、完成交换学习后仍回厦门理工学院继续学习。
3、党团员学生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4、学生在交换期间不能申请出国(境),特殊情况下,必须返回厦门理工学院办理手续。
五、学分认定
1、交流高校负责出具学生交换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学习证明和交流学习考评意见。
2、交流生返校后一个月内依据交流高校出具的成绩单,在学院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下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校际交流学分认定表》,在教务系统自助认定学分。
3、教务处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将学生在交流高校取得的课程学分认定转换为本校学分。
六、交换生申请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3、身心健康,能与同学和睦相处,能够适应第二校园学习生活。
七、工作流程
1、6月19日-6月23日,各学院组织 “第二校园”招募宣传,学生征求家长意见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1)后递交所在学院办公室。
2、6月26日前,各学院进行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并组织进行面谈面试。
3、6月28日前,学校审定确定派出名单,通知学生及其家长签订交流承诺书(附件2);学院安排专业负责人指导学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学业计划书》(附件3)。
4、6月30日前,学生办理离校手续(附件4)。
5、派出。按照交流高校下学期开学时间报到,报到前请先与交流高校辅导员联系具体报到事宜,访学高校辅导员联系方式会告知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项目咨询电话:0592-6291530(教务处李翊老师)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
1.国内高校本科交换生项目学生报名表
2.厦门理工学院学生交流承诺书
3.厦门理工学院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学业计划书
4.第二校园交流生离(到)校手续单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