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每位毕业生顺利离校,按时完成毕结业和学位授予各项工作,现将2023届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依据
学校实行完费注册制度,对已完费注册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审核具体要求见附件1),请学院督促学生按要求完费,未完费名单由学校财务处提供,财务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91556。
毕业资格审核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厦理工﹝2021﹞111号),学位资格审核依据《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厦理工﹝2021﹞43号)文件要求,另外针对民族特招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全日制本科国际学生分别结合《厦门理工学院少数民族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教〔2017〕36号)、《厦门理工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2016〕55号)、《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教〔2019〕11号)进行审查。
二、总体时间安排
工作事项 |
完成时间 |
备注 |
预毕业生课程成绩录入(含毕业论文一次答辩及成绩录入) |
5月25日(周四) |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
预毕业生成绩核对 |
5月29日(周一) |
教务处异议受理截止5月29日16点,逾期不受理。 |
申请留级手续办理 |
5月31日(周三) |
线上办理 |
各学院审查、整理毕结业情况及违纪处理情况(要求学院于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二辩及成绩录入)。 |
6月5日(周一) |
6月5日16点前毕结业情况表、学位授予情况表和违纪处分情况表(电子版)。(附件4-6) |
各学院召开学位授予分委会会议,审核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将拟不授予学位名单和不授予原因、拟授予卓越隽良学士学位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 |
6月5日(周一) |
6月5日前召开学位授予分委会,公示拟不授予学位名单和不授予原因、拟授予卓越隽良学士学位名单并报送(附件8)(电子版)。各学院异议受理截止6月8日,逾期不受理。 |
各学院提交毕结业情况表、学位授予情况表、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等材料终稿 |
6月9日(周五)前 |
6月9日16点前各学院上报最终签字打印及电子稿(附件4-8)及学生申请授予学位证明材料(附件9、10)。 |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 |
拟定6月13日(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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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届预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要求
2.毕业审核流程
3.厦门理工学院民族特招生学分减免申请表
4.毕结业生情况表
5.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6.毕结业生违纪处分情况一览表
7.结业生业务审查表
8.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9.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
10.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答辩记录表
教 务 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