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每位毕业生顺利离校,按时完成毕结业和学位授予各项工作,现将2021届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依据
学校实行完费注册制度,对已完费注册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审核具体要求见附件1),请学院督促学生按要求完费,未完费名单由学校财务处提供,财务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91556;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毕业资格审核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厦理工教〔2017〕21号),学位资格审核依据《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厦理工教〔2019〕3号)文件要求,另外针对民族特招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全日制本科国际学生分别结合《厦门理工学院少数民族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教〔2017〕36号)、《厦门理工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2016〕55号)、《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厦理工教〔2019〕11号)进行审查。
二、总体时间安排
工作事项 |
完成时间 |
备注 |
预毕业生课程成绩录入(含毕业论文一次答辩及成绩录入) |
5月31日 |
《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
预毕业生成绩及个人信息核对 |
6月2日(周三) |
教务处异议受理截止6月2日15点,逾期不受理。 |
申请留级或延长修业年限手续办理 |
6月7日(周一) |
学生的延长修业年限申请(附件4)请于6月4日前提交至学院,学院于6月7日审核汇总提交教务处(附件4、5)。留级手续线上办理。 |
各学院审查、整理毕结业情况及违纪处理情况(要求学院于6月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二辩及成绩录入)。 |
6月10日(周四) |
6月10日16点前毕结业情况表、学位授予情况表和违纪处分情况表(电子版)。(附件6-8) |
教务处核查 |
6月11日 |
过程中及时与学院沟通、确认。 |
各学院初步确认学位授予类型(卓越、隽良、合格)并公示 |
6月11日(周五)前 |
6月11日前公示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情况并报送(附件10)(电子版),公示期三天。各学院异议受理截止6月14日,逾期不受理。 |
各学院召开学位授予分委会会议 |
6月16日(周三)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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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提交毕结业情况表、学位授予情况表、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等材料终稿 |
6月17日(周四)前 |
6月17日16点前各学院上报最终签字打印及电子稿(附件6-10)及学生申请授予学位证明材料(附件11、12)。 |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 |
拟定6月22日(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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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届预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要求
2.毕业审核流程
3.厦门理工学院民族特招生学分减免申请表
4.延长修业年限审批及学业审查表
5.留降级或延长修业年限学生汇总表(按学院)
6.毕结业生情况表
7.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8.毕结业生违纪处分情况一览表
9.结业生业务审查表
10.卓越隽良学士学位授予情况表
11.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
12.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答辩记录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