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促进“自我诊治”的教学质量文化建设,保证教学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规范性及有效性,学校定于4月18日至5月13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例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情况
1、课程开设情况
(1)课程考核文档
自查内容:2021-2022-1学期课程考核文档归档情况,包含补考考试形式为线上考核的课程。
(2)培养方案与教学执行的一致性情况
自查内容:培养方案汇编版与教务系统中执行计划是否一致(包含课程名称、学分、课程类别、开课学期等);二级学院是否存在本应开课但实际未开课的情况;二级学院课程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
(3)线上课程开展情况
自查内容:教师线上教学开展情况及学生学习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参加线下教学同学的线上教学实施措施及效果;学院督导对线上教学的监督和指导情况。
2、实习实践课程情况
(1)实验教学及督导情况
自查内容:各学院自查本学期实验项目开设计划及相关调整是否落实;各学院是否按照规范对实验项目开设批次、指导教师人数配备、实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等进行检查和督导。
(2)实习教学及实习基地建设利用情况
自查内容:检查学院上学期实习教学材料归档情况以及工作总结、改进措施,本学期实习任务执行、调整落实情况,外出实习是否经审批后执行,是否落实疫情防控、购买保险、签署安全协议等安全措施,检查学院是否存在实习基地利用率低下的情况,是否有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3)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
自查内容: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是否按规范执行检查到位,总体进展是否按计划执行,进展不顺畅的原因分析及改进举措。
3、学业帮扶及预毕业生学业排查情况
(1)在校生学业帮扶情况
自查内容:是否根据每个学生学业困难实际情况,制定精准帮扶计划,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2)2022届预毕业生学业排查情况
自查内容:对于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是否逐一告知学生及家长并保留过程材料,是否落实学生重新学习情况。
4、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情况
自查内容:系(教研室)活动计划制定、活动开展及活动记录情况。
5、2021-2022-2学期部分公共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情况
(1)马克思主义学院:检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情况以及课程考核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思政课集体备课制度,是否邀请省高校思政课特聘教授、校内外专家学者、学校领导定期作形势政策报告,重点检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宪法法律、国家安全教育等系列课程的开课情况。
(2)体育部:检查公共体育课程教学开展情况以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检查体测流程的规范性以及防范学生替考的措施。
(3)现代工程训练中心:检查工程训练课程教学开展情况以及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劳动教育环节落实情况。
(二)二级教学单位品质管理情况
1、教学质量保障与教学质量考评情况:重点检查二级督导对线上教学、考试等的督导情况;检查二级教学单位质量信息处理反馈、质量问题改进情况,重点突出线上教学问题整改和试卷论文内外审问题整改情况及台账;检查二级教学单位针对新修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所出台的本单位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及台账;检查二级教学单位上学期及本学期中层干部、二级督导、同行听课完成情况及听课评价反馈情况。
2、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推进情况:检查环境工程、建筑学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今年拟申报认证专业的自评自建情况;检查智能制造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城市管理、应用统计学、交通运输、环境生态工程、影视摄影制作、人工智能8个专业增列2023年省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启动及对标自评情况。
(三)新教师导师制及本科生导师制开展情况
1、新教师导师制开展情况:检查2021年11月份以后入职的新教师培养情况,指导教师、系督导与新教师互听课记录表(要求新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以上,其中听导师课2次以上)、学院对新教师的培训计划(教学、实践能力提升)及落实情况,应包含师德师风、意识形态、教学质量等内容。
2、本科生导师制开展情况:导师与学生的配对指导名单,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开展方案、工作计划、成效总结。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自查内容:安全教育进实验(训)课程大纲或教学内容的情况,查看相应课程大纲、教案、讲义等档案。实验室安全管理各级主体《责任书》签订情况,学生是否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并留档。
二、检查安排
(一)学院自查阶段
1、时间:4月19日至5月8日
2、自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自查内容拟定本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3、注意事项:请各二级学院将自查报告于5月5日之前提交到教务处邮箱jwc@xmut.edu.cn,纸质版材料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学校检查现场提交教务处考评人员。
(二)学校检查阶段
1、时间:5月9日至5月13日(第12周)
2、学校将组织检查专家组在二级单位自查内容中择重点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工作要求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请各二级学院务必认真结合自查内容及要点完成自查,对自查效果差的二级学院将进行通报并记入单位考核要点。
2、学校将在教学工作会议上通报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具体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书面反馈到各单位和呈报校领导,并将对各教学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教务处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