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促进“自我诊治”的教学质量文化建设,保证教学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规范性及有效性,学校定于10月30日至11月8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例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情况
1、教学文件规范情况:教学文件存档及规范情况;本学期课程教材选用及建设情况统计。
2、教学执行情况:本学期开课进度归档情况,与教学大纲的内容符合程度等情况说明;本学期开课进度与教学进度表的符合程度情况说明;本学期课程安排合理性情况说明;本学期临时调停课(按病假、事假、出差、进修/培训、校内事务、计划内调整、其他等)情况统计分析;柔性聘用教师是否在开课前办完手续,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3、课程考核情况:上学期课程考核形式(试卷(闭/开卷)、论文答辩、成果展示、实操制作、总结报告、网络考试、多次作业等)情况统计;上学期课程期末考核时是否存在“与往年试题比较,题目相同率不高于20%,AB套卷题目相同率不高于30%”要求不一致的情况统计;上学期公共基础或专业基础课程试题库、专业或专业选修课程试卷库建设与使用情况统计(请准备相关试题库或试卷库电子材料备查)。
4、其他情况:上学期期末和本学期初补考,考前纪律教育情况,学生考试违纪名单及处理时效、处理结果;本学期所属本单位教师教学违规名单及处理时效、处理结果。
(二)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1、实验教学情况:2019-2020-1学期实验课程排课是否落实每次实验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分组要求:
(1)语音室、计算机机房及文经管类实验,学生数不超过60人;(2)理工科及艺术类实验实训,学生数不超过30人;(3)化学、高压、大型仪器等实验,学生数不超过15人。
2、实习教学及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情况:(1)2018-2019学年实习存档情况,抽查学生实习日志(周志)或学生实习总结、教师工作总结、学院学年(学期)工作总结等过程材料存档情况;(2)2018-2019学年学生外出实习是否有做外出实习动员及安全教育,是否有统一购买保险,是否开展实习总结会;(3)校外专业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每专业不低于3个有效期内的校外实践基地。
3、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开展情况:(1)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践类选题比例情况。工科专业设计类选题比例应达到70%及以上、其他专业应有50%以上的选题在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2)抽查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检查存档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4、校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及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应网站截屏等佐证材料。
(三)学生学业及帮扶情况
1、2020届预毕业生中学业排查及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和重新学习落实情况。
2、院级及以上预警处理学生的学业帮扶落实情况:预警学生是否都告知学生及家长,帮扶计划是否落实到人,实效如何,学院有何改进举措,帮扶记录、帮扶总结等原始材料是否齐全。
3、校际交流及出境学习学生是否有定期联系;来校学生如何管理;校际交流工作的问题或困难。
(四)教学改革情况
1、学院落实新工科、新文科情况,重构课程情况及网络课程建设情况。本学院开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的举措及成效,各专业重构课程情况及立项建设的校级以上网络课程、在线课程、混合式课程情况。
2、教研室活动计划及研讨情况。教研室活动计划,教研室活动记录,记录与计划是否对应。
3、2019级专业培养方案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及《厦门理工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落实情况。
(1)军事课由《军事理论》《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
(2)培养方案体现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至少6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其中思想政治类不少于1学分,劳动类不少于1学分,体育美育类不少于2学分,创新创业类不少于2学分。
4、二级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校级网络课程项目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19年开展的历史教改项目、校级网络课程结题验收过程材料的规范性及完整性。1)学院提供此次两类项目验收的结论汇总表(与汇总教务处同);2)学院提供两类项目各项目验收评审过程资料;3)学院展示各项目结题材料(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电子资料。
(五)二级教学单位品质管理情况
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检查二级教学单位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检查二级督导队伍建设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二级教学单位学生座谈会组织开展情况;检查二级教学单位质量信息处理反馈、质量问题改进情况;检查毕业生、用人单位追踪调查开展及结果运用情况。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执行情况:检查二级教学单位上学年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与台账;检查二级教学单位领导(中层干部)听课完成情况。
3、专业认证评估实施与推进情况:检查申报2020年认证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复评)、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环境工程等专业邀请校外专家进校考察认证、指导专业建设准备情况;检查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表演3个专业增列2020年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材料整改情况及校内外评审准备情况。
(六)新教师导师制及本科生导师制开展情况
1、新教师导师制开展情况:检查2018-2019学年后入职的新教师培养情况,指导教师、系督导与新教师互听课记录表(要求新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以上,其中听导师课2次以上)、学院对新教师的培训计划(教学、实践能力提升)及落实情况,应包含师德师风、意识形态、教学质量等内容。
2、本科生导师制开展情况:导师与学生的配对指导名单,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开展方案、工作计划、成效总结。
二、检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
1、时间:10月30日至11月6日(第9-10周)
2、期间各学院应至少组织召开一场面向各专业学生代表的学生座谈会,充分了解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过程性评价并及时改进。
自查表格(一)至(六)(详见附件1)以及学生座谈会纪要的电子稿请于11月6日之前提交到363709120@qq.com邮箱,纸质版在学校检查现场提交教务处考评人员。
(二)学校检查阶段
1、时间:11月7日至11月8日(第10周)
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意见反馈与整改
学校将在教学工作会议上通报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具体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书面反馈到各单位和呈报校领导,并将对各教学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二级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表
2、期中教学检查考评专家检查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规划与品质管理处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