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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查询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6:50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信息查询、教师所授课程期末考试查询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老师负责通知本学院全体教师(包括实验员、外聘教师等)于12月4日上午10时后登录教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查询教师期末考试监考安排、个人所授课程期末考试安排。

(1)监考信息查询

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平台-选择“教师”角色-选择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选择学年、学期及考试名称(2024-2025-1学期期末考(集美校区))-“监考教师”栏输入个人姓名-查询。

(2)教师所授课程期末考试安排查询

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平台-选择“教师”角色-选择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选择学年、学期及考试名称(2024-2025-1学期期末考(集美校区))-“任课教师”栏输入个人姓名-查询。

二、学生个人考试安排查询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负责通知本学院学生于12月4日上午10时后登录教学管理平台查询个人考试安排。学生参照学期个人选课情况,及时核对考试安排,如有疑问,请将信息反馈至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所在学院负责将信息反馈至开课单位。

学生个人考试安排查询操作步骤如下:登录平台-选择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选择考试名称2024-2025-1学期期末考(集美校区)

三、考试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有冲突,请先联系开课单位教学秘书老师确认,再由开课单位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调整。

四、返校参加期末考试的结业生,请提前与所在学院联系并按学校要求申请入校。

五、各学院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和防范考试违纪行为的通知》做好教职工(尤其是新进校教职工)的监考培训工作,监考教师于开考前利用教室设备播放“考试纪律提醒”,并在开考前留5分钟时间让学生再次检查违禁物品。

六、各学院应根据《厦门理工学院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

七、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因公、因病或直系亲属病重、亡故等原因而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应至少于考试前2天携带相关证明向任课教师提出缓考申请并在教务系统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请参见:《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缓考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八、请同学们认真复习,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考试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有清晰照片的),严禁携带手机等智能设备、与考试相关的违规资料进入考场。学校将对:1、替考者、被替考者、二次作弊者、团伙作弊组织者等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2、携带手机、小抄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处分将记入个人档案,将会影响学位授予;3、对通过QQ群、微信群公开招聘替考者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九、教务处也将协同学校督导进行巡视,调用教室监控随时巡看,同时接受同学们举报。

最后,预祝同学们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中顺利考试,并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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