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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和防范考试违纪行为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1年01月16日 15:33  

各教学单位:

为重塑良好考风学风,维护师生正当权益,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加强考风建设和防范考试违纪行为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警示教育。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院长、辅导员、班主任等要组织学生学习《厦门理工学院考场规则》、《厦门理工学院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让每位学生充分知晓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通过班级发起诚信应试倡议、人人签订诚信应试《诚信考试承诺书》等仪式,引导学生形成自觉、自律、自信应试的良好风尚。要利用以往考试违纪查处的案例,教育警示学生做到时刻爱惜自己和家人的名誉。

二、加强监考培训。学院要组织专场监考业务培训,监考教师要认真通学《厦门理工学院监考须知》《厦门理工学院考场规则》《厦门理工学院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重点把握监考工作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规范使用金属探测仪,认真核对学生证件,有效防止学生各类考试作弊行为,制止和查处各类考试违规行为;不使用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各教学单位主考与监考教师签订《厦门理工学院监考责任书》

三、加强现场巡查。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校督导团、各教学单位组织人员成立巡视小组,对考场和考场监控视频进行多次巡查,及时发现、严肃处理考试违纪问题。对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实行即时通报,在查核证据后根据违纪情节及时处理。对管理不严、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考试舞弊的单位或个人,除追究当事者责任外,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净化校园环境。各单位要及时关注对本单位广告栏、单位网、学生通讯群以及校内张贴的有关文字材料,对涉及各类考试的组织作弊、替考、网传答题等信息,应及时劝阻、清除。对发现或被举报有考试舞弊或替考嫌疑的学生要立即调查,果断处置。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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