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常愤怒有用吗?
发布时间:2016-03-22     字号: [小] [中] [大]

    今天的朋友圈一下子被“疫苗事件”刷屏了。
    看到疫苗出问题,说实话我很淡定,因为这已经几乎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每隔几年出几篇新闻,然后就杳无消息已经成为一个医疗领域的周期性话题了。
    所以,抱歉啊,朋友圈那些刚有孩子不久的奶爸奶妈,你们激昂的评论,我起初刷的一下略过了。因为这种老话题,我当时并没有很大的兴趣点进链接,了解详情。
    不过,很快地,我又警觉起来,既然这么媒体铺天盖地地报道,应该是个大事件。而且,过去曾经有媒体专题报道过类似专题也有律师为接种质量不合格疫苗受伤害展开维权诉讼,随后又很快消失。既然这次这么大规模的报道,其中定有蹊跷。
    果不然,一点开新闻,发现这的确就是个大规模的质量安全事件。事件内容很简单也很经典,一位曾经的医务工作者,利用具有行政垄断性的疫苗销售渠道,销售储存不当的失效疫苗。引发人们痛点的,一方面可能是这种行为的产值规模巨大,也就是这种未经冷藏的疫苗价值居然达到了5.7亿人民币;另一方面,源自这些疫苗就是平时大家都可能会注射乙脑、狂犬、流感这些普通疫苗,本来风险性并不大。而由于保存问题有问题,所以疫苗可能无效甚至有害。因为人人都可能接种这些疫苗,人人都可能受到质量伤害。特别是那些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本来是人们应该重点保护的对象,居然可能受到这样的伤害。一时间,舆论哗然,人人自危,“疫苗事件”的新闻就以比病毒扩散还快的速度,刷爆了各大新闻门户网站和社交媒体。
    我详细阅读了这些新闻,发现一个奇怪的地方。那就是新闻批评或者说是争论的焦点,居然在于这位销售保存不当的疫苗的罪魁祸首庞某,没有销售疫苗的资质。因为没有资质,所以他不合法。于是新闻门户网站和社交媒体上就传播出两种声音,一种是新闻门户网站上,一片大声较好的声音,食药总局重拳出击,查处了这么大型的违法犯罪活动;与此截然相反的是社交媒体上弥漫一股悲观的情绪,哎呀,我们政府居然都没管这样的非法销售行为,现在才发现,真是不作为。
    其实,我觉得现在政府能有勇气这么重拳出击对这样的违反行为查处,当然很不错。如果说能够再早一些发现当然更好。不过我也不对政府报太大期望,觉得他们肯定英明神武到人神共愤的地步,庞某想这么干的第一天就发现了,并被就地正法了。所以我的态度是,政府现在查处了是应该的,是职责范围之内。但是没有更快查出来,我觉得也不应该怪罪,毕竟政府官员也是普通人,没有三头六臂,也没办法获取那么多犯罪信息。
    我认为从违法或者是道德的角度来说,都无法真正解决这类时间。经过一番痛彻心扉的反省后,还会有“疫苗事件”反复出现。如果说人们的“疫”常愤怒无法解决问题,那么什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
    我觉得其实“疫苗事件”最核心的应该是为何未冷藏的疫苗,居然能卖出去?排除庞某强大的医药界人脉关系之外,我觉得杜绝今后类似事件的重中之重,在于如何实现进行好的质量控制以及质量监管。无论是疫苗这样的药品还是需要冷藏的食品,如果购买方没有获得可靠的质量保证,应该是没发购买。而销售方,如果没有办法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也应该是销不出去的。这是靠什么实现的呢?就是靠除了市场和政府之外的社会第三方。如果说在疫苗销售过程中,有专门的第三方机构对疫苗运输存储条件进行检测,购买方凭借认证才会接受这些疫苗,那么庞某即使想节约成本不冷藏也无法卖出去有问题的疫苗了。
    不只是“疫苗事件”,层出不穷的医患纠纷事件,何尝不是缺乏公正的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购买方很难证明这些疫苗质量很差,患者家属也很难证明患者情况恶化是因为医生治疗不当造成,当然要么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要么就只能大吵大闹一次性把苦水吐个够咯。我们国家医药界之所以勤勤恳恳还被大范围诟病,就在于政府监管的太多,不管是要销售资质,还是漫长的新药审批,但政府又没办法管得太细,所以有庞某这样的漏网之鱼。而没有一些类似于医生行业工会、药品运输检测机构这样的组织,对这些非常重要但又需要十分细致监督的领域,进行更加全面地监督。既为购买医疗服务的一方提供可靠的质量信息,也为政府监管减轻了负担。
    所以我才说“疫苗事件”,“疫”常愤怒根本没啥用。真正有用的不是一时的政府重拳出击,而是转变监管思路,从管理走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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