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引证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的研究说明,在卫生部组织的最近一次食源性疾病的观测显示,在中国当前,大约每6个半人中就有一个可能罹患食源性疾病,也就是说每年可能有两亿人因为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病原体使人体患上感染性或中毒性的疾病,患病率达到了15%,而在发达国家这个比例可能更高。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表明,在工业化国家,每年罹患食源性疾病的人口百分比高达30%[1]。其中在美国,学者的研究表明,每年发生7600万例食源性疾病,造成325000人次住院和5000人死亡[2]。而且,除了这种广泛性之外,食源性疾病的爆发常常呈现较大的规模,一次沙门氏菌的爆发,影响可达22万人,而在中国1998年爆发的甲肝,可能影响30万人,此外,对于国民经济的影响常常数以几百亿计。例如,在美国,1997年的数据就表明仅仅由主要的病原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在医疗费用和损失的生产力方面的代价就高达350亿美元。
食源性疾病在当代给世界各国的质量安全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其问题的严重性来自于现代生产技术的复杂性,也来自于生产和贸易的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对于这种问题的治理也对质量安全的责任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
食源性疾病的风险性之高,以至于一旦发生大规模的传播,造成的损失极大。这种风险责任远不是一般的企业可以承受的,需要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和企业共同参与的类似于巨灾风险的保险体系和风险的分担机制,实现多个安全主体共担风险。原有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险机制设计本身就会受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挑战,而常常带有系统性风险特征的食源性疾病大爆发可能会摧毁原有的风险分担机制,如果不进行事前的良好设计,最后可能还是政府、是纳税人承担了全部风险,其它质量安全主体的责任承担缺失,所谓生产者承担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又成为空谈。
食源性疾病可能带来的高昂代价使得对于食品质量安全性的评估、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警成为政府部门防范其可能造成的灾难的中心工作内容。这种风险的防范也越来越要求政府对消费者进行教育,这成为预防食源性疾病重要的干预措施。同时,消费者的广泛参与也成为其中重要的环节。固然,安全的食品、安全的产品是生产出来了,但是在消费者主权发达的愿景下,在信息对称的状态下,没有市场和消费者的产品是没有存在的空间的。质量安全信息具有很高的公共产品的特征,而提供这种信息,弥补产品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政府在质量安全体系中重要的职责所在,对消费者的教育本质上也应该因循这一路线。
[2]美国CDC的数据说明,2011年,美国食源性疾病的感染人数为4800万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