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毒胶囊”事件之后,“立顿”茶因农药残留限量比欧盟标准高出30倍之多,而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按我国卫生部规定农药最大残留为3mg/kg来看,“立顿”茶是符合中国的国家标准的。此事件背后的安全与利益的博弈,其实是标准之争。这也符合所有跨国公司通行的战略选择——“全球思考,当地执行”。立顿公司在不同国家选择当地国家的卫生标准,也是企业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基本行为。中国与欧盟的标准相差甚大,其根本的原因是欧盟从贸易保护的角度出发,设置更为严格的卫生标准。
在国内食品企业间也同样存在标准之争的问题。2011年12月21日,国家卫生部组织制定的《速冻面米制品》卫生标准已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人们议论并质疑的“每克生制品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含量只要在1000—10000个之间,视为合格”的定义,正式作用于消费者的生活之中。与原《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规定相比,“米面食品中,不得检出金葡萄球菌”。新规的实施,给了金葡萄球菌合法存在的空间。标值放宽限定的考量,其实是经济利益的考量。标值每提高10个或者100个点,就会有众多企业因产品不合格,技术不达标而被迫倒闭,或者进入违法生产的队伍。而在利益权衡的背后,则是业界专家与企业代表的多场博弈。
另外,中国多项食品卫生标准制定借鉴的国家食品法典的变化,也是“安全”与“利益”博弈的结果。2010年之前,国际食品法典中强调:要综合考虑风险评估,以及怎样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促进公平贸易等。但在2010年修改后,加了一句话,称风险管理与科学的风险评估是不同的,是一个与各利益相关方磋商后,权衡政策方案,综合考虑风险评估,和其他与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公平贸易的相关因素,并在必要时选择适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这也就是说,标准高低的选择,与利益方有极大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