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我国推行住房改革以及城市化进程,我国房地产业取得了骄人的战绩,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但同时也为居民埋下了安全的伏笔。自2004年以来,毒地开发引发的急性中毒事件陆续被曝光。然而,目前见光的毒地属极少数,更多毒地在政府和居民毫不知情之下,仍悄然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在中国各地政府过度追求GDP增长的背景下,我国很多居民实际生活在重度污染的土壤之上。这也是一届政府卖了13届政府土地使用权的短期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所谓毒地,是指曾从事生产、贮存、堆放过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因其迁移、突发事故等,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产生人体健康、生态风险或危害的地块。科学界的诸多研究也证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区,人群癌症等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升高。毒地对人体的危害,往往需要十年、数十年才会显现。美国和日本已有在重污染区域开发商品房后居民健康受损的案例,美国著名的拉夫运河小区案即是一例美国原为工业废弃物垃圾场的拉夫运河,在1953年被填埋覆盖后开发成大量的住宅和一所学校。24年后的1977年,当地居民频频发生孕妇流产、儿童夭折、婴儿畸形、癫痫、直肠出血等病症,成年人体内也长出各种肿瘤,经调查后才真相大白。这一小区正是建设在一个化学废料大填埋场上,场地未经修复处理。残酷事实的揭露令小区居民震惊不已。他们走上大街游行示威,要求政府进行更加详细的调查,并做出合理的解释和相应的措施。这一事件最终迫使当时的卡特总统颁布了紧急令,允许联邦政府和纽约州政府为尼亚加拉瀑布区的拉夫运河小区近700户人家实行暂时性的搬迁。随后,卡特颁布了划时代的法令,创立了“超级备用金”。这是有史以来联邦资金第一次被用于清理泄漏的化学物质和有毒垃圾场。
2001年,中国城市“退二进三”的政策,随着国办发〔2001〕98号文发布而逐渐增加力度,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有大批污染型企业外迁。尤其是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高污染化工企业,企业搬迁风生水起,污染场地大面积暴露。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1年,全国置换了约10万公顷工业用地。以北京为例,2001年-2005年间,北京搬迁了142家工厂,置换出878万平方米可供重新利用的土地。但到目前,进行治理的地块仅为8块。可见,国内不少毒地未经任何处理修复,就直接用于开发,一旦出事,就不只是环境问题,而是危害健康、人身权利的严重社会民生问题。
因此,对全国已存并新增的毒地的真实状况,包括面积、污染程度、治理与否、开发再利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治理,已然刻不容缓。并加强立法工作,执法工作。在中国这一重要的经济转型期,坚持地块环境质量信息的披露与监管,是有利于我国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的。单从,一个理性的消费者而言,我想也宁可多承担一些购房成本,而不愿购买一个较多价廉但有毒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