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学生没有修够课程学分有何规定和处理措施?

作者: 时间:2009-12-04 点击数:

答:根据我院2005年9月1日颁布执行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七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学生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出现不及格课程(除公共选修课外)累计学分超过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者,将予以退学的处理。学生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出现不及格课程(除公共选修课外)累计学分超过15学分,由学校教务处发出跟班试读通知,由学生所属系学工办通知到学生及其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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