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09-12-04 点击数:
答:免修由学生提出申请,学生所在系(部)教学领导签署意见,转开课部门负责领导审批后通知有关任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免修具体规定见《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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