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即全额资助项目)的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该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访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二)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选派对象及要求
(一)爱党爱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不得申报。
(二)在申报此项目时须正式入校满两年(2019年4月1日前入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4月1日后出生)的我校专任教师。
(三)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以及现从事的重点工作。
(四)身心健康,符合申报此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三、选派办法
按照国家留学网“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49)中的有关要求申报。请申请人员务必认真阅读该项目专栏中的所有内容,按要求申报。
四、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月7日前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依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的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在个人申请且不影响本单位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按文件要求择优推荐候选人(各单位须综合考虑2021年全部公派出国项目的派出计划),并于2021年4月7日前将《2021年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rscfzzx@126.com。
(二)4月9日前 人事处审核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各相关单位。
(三)4月10日-26日 拟派出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在申报时须提交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并于4月26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报至人事处。
(四)4月27日-5月7日 人事处审核拟选派人员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6月下旬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五、评审重点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一)申请人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二)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三)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五)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六)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六、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如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须提供能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被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留学后,须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满足条件后方可派出。
(二)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擅自放弃留学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服务期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三)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应协助教师制定出国留学预期目标及详细留学计划,同时采取措施加强对派出人员跟踪管理,回国后进行考核,确保派出效果。
(四)材料报送地址:三号办公楼31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62339215。
附件:2021年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