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云南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此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工作,集体研究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成员如下:
组长:苗兆涛
副组长:凌剑
成员:姚赟、王林、韦琨、袁申富、王继亮、赵燕春、刘佳佳、刘鹏
咨询电话:0871-65033717
(二)成立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推免遴选工作申诉小组,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全程监督本学院推免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刘世熙
成员:曹秋娥、蔡乐、伏泓谕
申诉电话:0871-65033723
二、推免名额分配
(一)按照《云南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学校给予化学专业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单列2个推免名额,未取得单列推免名额的复旦大学联合培养生不与化学专业其他学生一起排名参与推免名额遴选。
(二)根据学校下达学院的27名推免名额以及学院实际情况,各专业的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化学专业13名,其中包括专业人数基础名额7名,复旦联培单列名额2名,国家一流专业倾斜名额1名,云南省“增A去D”一流专业倾斜名额1名,基础学科倾斜名额1名,上一年度升学率(54.55%)奖励名额1名;
制药工程专业6名,其中包括专业人数基础名额5名,国家一流专业倾斜名额1名;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4名,其中包括专业人数基础名额3名,云南省一流专业倾斜名额1名;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4名,其中包括专业人数基础名额3名,云南省一流专业倾斜名额1名。
三、推荐条件
在符合《云南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推荐条件的基础上,学院增加以下条件:
(一)三年平均绩点3.0以上;
(二)专业选修课须无补考、重修情况。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推免实施细则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自愿申报推免资格且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推免资格申请书(附件一)和诚信承诺书(附件二),未达到推免条件的申请,学院不予受理。
(三)学院在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拟推免名单、拟推免学生成绩单、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学院拟推免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拟推免名单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更换或撤回,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一律无效。
(五)公示无异议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在在2023年9月29日至10月20日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月20日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由于学生个人原因造成学院推免指标浪费的,学院将把该生的推免资格申请书、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情况说明如实记入该生的档案。
如有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