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
一、申报对象:
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曾获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二、参评条件补充细则:
1、一票否决条件: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者;
(3)参评当年导师反映参加科研时间不够者;
(4)参评当年参与院级以上学术交流或学术讲座次数不足60%者;
(5)参评当年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学位英语不合格者。
2、科研要求:
(1)参评年度必须有1篇科研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所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及人大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检索机构收录才有申请资格,其他年度发表的文章可做支撑材料附上;
(2)参评文章并列第一作者的,排名第一者默认为第一作者,其余不算第一作者;
(3)参评文章必须有卷、期号或网络版DOI号,接收函不计入发表。
3、综合测评:
(1)思想道德素质分应在24分以上;
(2)综合测评分总排名应在全年级2/3人数以上。
4、已经获得过往届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也不得在同一年度以同一成果申报任何校、院社会奖助学金。
三、评审组织与评选程序
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分管党政领导组成。
评审程序:
1、自荐:符合评定条件的申请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按校、院相关评选细则初评,按学校下达指标的120%确定答辩名单。
3、答辩: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初审者现场PPT答辩推荐等额人选。PPT必须有个人简介、申报奖项等级、符合评审的申请条件、突出科研成绩等方面陈述,答辩时间为3-5分钟/每人。评审委员会投票产生学院推荐名单。
4、公示上报:评选结果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