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请按要求申报: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及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与奖励对象见附件1-2。其中:
1.我院可申请的校级奖学金种类及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学校最终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1名,20000元/名);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1名(学校最终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1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2024级新生不参评。);
华为奖学金1名(8000元/名,仅限研究生二年级可参评)。
相关评审办法及要求详见附件3-5。
二、校奖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
2.研究生申请校级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要求: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9月16日之前取得;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3.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科研能力显著,至少要有一项本人署名为第一作者、可计分的科研成果。如有特殊情况,由研究生评奖委员会讨论确定。
三、限制性条件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针对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4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华为奖学金:针对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针对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专业排名前10% (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②在学术研究上有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③在学科竞赛方面有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四、奖项兼得问题
1.本次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2.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三大奖除外)
注:获得历届国家奖学金及历届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参评此次校奖,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可重复使用。拿到2024年校庆奖学金的同学可参评今年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可以重复。
五、需递交的材料
(一)需提交的材料:
9月16日中午12:00前提交对应奖项的汇总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1657143597@qq.com,纸质材料于9月18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物理大楼536办公室(逾期不候)。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邮件主题:“2024下半年xxx校级奖学金评奖材料——××级××系硕/博张三”
压缩包名:“2024下半年xxx校级奖学金评奖材料——××级××系硕/博张三”
文件名:××奖申请表-张三;××奖名单汇总表-张三;
证明材料名:如“3-荣誉称号证明材料1”、“3-荣誉称号证明材料2”。
1. 审批表、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
(1)各奖项对应的汇总表和申请表、评审表(附件6)
①参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需提交: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推荐名单(2024年9月)》
②参评华为奖学金需提交: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③参评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需提交:
《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
(2)附件7-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预申报时已经提交过的无需重复提交。(算分规则参考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定条例,附件11)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命名文件):
(1)学习成绩登记表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附件8,不用签名盖章。(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证明须由组织单位证明,需提供工时截图或其他证明);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附件9);
(8)科研成果复印件(在预申报时已经提交的不必重复提交,只需纸质版):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9)如有在科研分计算预申报中未提交的科研成果也需提交相应纸质版证明材料,未提交相应材料则成果不计分。
注意:
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4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科研成果的填写均应该为可计分的成果,且应与研究生系统上录入的科研成果保持一致。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