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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基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系列之十四——为什么“三不腐”要一体推进?
发布时间:2023-03-16        文章来源: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而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而是贯穿着纪律、法律、制度、规矩、理想、道德要求,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

不敢腐是前提,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有腐必反,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不能腐是关键,要科学配置权力,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不断完善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让胆敢腐败者无机可乘;不想腐是根本,要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靠提高党性觉悟,靠涵养廉洁文化,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以教育、警示、激励并举,让人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

三者贯穿着纪律、法律、制度、规矩、理想、道德等要求,任何一方面滞后,都会影响反腐败整体进程和综合效果。因此,必须同向发力,实现叠加效应,才能增强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不敢”“不能”“不想”,既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是一个相互融合、交互作用的整体。“不敢”是前提,如果失去了高压震慑,纪法规定、思想教育就是空中楼阁;“不能”是关键,如果缺失了制度和监督,就会“牛栏关猫”、为所欲为;“不想”是根本,如果离开了党员、干部的自觉自律,“不敢”“不能”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把握内在联系、系统谋划设计,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形成叠加效应;必须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融于一体的体制机制,在新的起点上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本文摘自2023年2月出版的《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一书)

转载来源:陕西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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