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开公司需要采购销售,还是个人需要买东西,归根到底都需要基于有限信息,进行消费决策。买农夫山泉还是买怡宝?所有矿泉水里哪个质量最好?支付这样的价格买一瓶如此品质的矿泉水到底值不值得?
现代人还是比较幸运,有了很多功能强大的信号工具,比如说网络,比如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所以在解答上述疑问时,大家可能去网上查一下评价,看电视广告怎么说,或者问问周围买过类似产品的朋友。广告、品牌、口碑……这些都是不错的方法,但是是能够完全解答上述疑问吗?
好像也不是。难道肯德基的广告里,会告诉你,它用了福喜提供的过期肉吗?当然不会,商家当然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自夸的质量信息,是可靠可信的吗?不一定。各种媒体上,广告的轮番轰炸,就意味着质量好吗?也不一定。多年累计的美誉形成的品牌,也意味着永恒的质量好吗?也不一定。
如果是一个普通消费者购买一些并不伤害人身安全的产品,买回来发现质量水平并不如之前所告知的,可能也就此作罢。但是如果是一个企业需要根据可靠的质量信息,购买中间产品用以生产性活动,或者投入大量资金需要对产品进行验收。依靠这些信号工具远远不够。然而一条条将所需要的质量水平的技术参数全部列在合同里,既会使合同无穷尽地冗长,也对签订合同双方的专业水平都提出了非常难达到的要求。
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有了对质量进行衡量、判断非常好的工具——标准。交易前通过标准,以及依据标准进行的检验检测活动,得出的认证结果,我们就可以直截了当地获得质量信息。交易过程中,我们在合同中只要注明“需符合某几项标准”,就可以准确对产品的质量水平进行规定。在交易结束时,以标准为核心的一系列的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就能很方便地进行产品验收,避免质量纠纷。
所以在人们谈论标准时,实际上谈论的是他(她)所需要的质量。质量如何表达,如何更为显性化的表达,依靠的就是以标准为工具的一系列标准化活动。
那么,我们谈论的标准,是我们平时听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吗?其实也不是。这些都是不同政府主体所制定发布的标准,实质上是划定了产品进入市场的一个最基本的门槛。过了这个门槛,只能代表这个产品是“及格”的。过不了门槛,却在市场上流通了,这是政府应该管的事。但是过了门槛,如何贴切满足我们购买者的需求的,政府无法也不应该干涉。
去年国务院发布标准化体制改革方案,该的就是这一点。政府把市场准入的及格线管好,及格线之上是由市场、社会主体发挥作用。在及格线之上,100分线、120分线都是由专业的标准化组织来划定,政府不干涉,单个企业也不能完全说了算。如此,人们在消费决策时就有据可言,在付出80分水平的价格时就能够购买到80分质量水平的产品,在追求120分水平质量时也心甘情愿付出120分水平的价格。
正是因为能够更好地评级质量,释放消费需求,所以自改革方案出台以来各地、各行业领域不断涌现“团体标准”这个“新兴事物”, 市场和社会主体能够制定远高于及格线水平的“高分线”。然而,就我目前了解的而言,这些所谓的“团体标准”很多都是由政府部门或政府下设的事业单位组织制定和发布。与这类标准本身由市场和社会主体制定的本质内涵是相背离的。我们可以理解,在新事物刚出现时,可能还缺乏响亮的声音,需要政府这个“靠山”。但是,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不能做这类代表部分群体利益的标准,这是改革的初衷。某项团体标准想得到市场肯定,必须与其他同类标准进行竞争。
当我们在谈论标准时,我们谈论的是及格线之上的品质生活。品质生活,则是由市场和社会主体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