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萨特(Jean-Paul Sartre)之前,在西方学界中,责任通常是指向个人的行为以及与他人之间的关系。现代存在主义拓展了责任的维度,指出人还应该对自己负责。萨特就认为,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他应该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的价值,这就是最大的自我责任。
同样,在质量安全的责任体系当中,生产者应该承担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政府的责任也固然重要,但是,消费者发挥的作用也必然是重要的一环。在西方各国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的发展过程中,从合同责任、担保责任、过失责任再到现在的以严格责任为主流的产品责任法律规范的演变进程中,就与消费者自我力量的觉醒和消费者的自组织的推动分不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觉醒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兴起不仅对于企业产品责任的归责方法的演变和企业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着重要的驱动作用,同样,这些也是监督和督促政府承担质量安全责任的外在力量。
从各种媒体反映的情况来看,似乎中国这几年的质量安全形势在恶化,但是单从中国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反映来看,好像并非如此。
上图的数据来自中国消费者保护协会2002-20011年的消费者投诉的情况统计,反映的是消费者这20年以来的投诉的总件数的变化情况,从该图看来,消费者投诉的总件数一直维持在60万件以上的水平,规模不小,但是在变化态势上,整体还处于一个下降的趋势。
从消费者投诉事件中反映的质量问题来看,在这10年中,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质量问题的数量呈明显的下降态势,具体可见下图:
质量安全的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是产品安全问题,这十年的情况可见下表:
至少从数据图来看,自2005年之后,消费者投诉中所反映的产品安全问题也在下降。这种变化趋势有没有例外呢,从消费者协会的官方网站公布的各类数据来看,还是有的。从消费者投诉所反映的问题的9种性质来看,只有营销合同上的投诉是在上升的:
如果以上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网站的数据可以反映2002-2011年的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的反映,这种变化趋势好像与每次质量安全事件爆发之后消费者群体在网络上的反馈意见存在很大的不同。对于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可以提供的理论解说有很多,比如实验经济学中已经证明的理论,个体会在风险问题集中爆发之后,尤其是重大的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之后,会夸大潜在的质量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再比如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消费者可能是一种松散的组织形态,容易受到从众心理驱动力的影响,也就是所谓的“乌合之众”。
如果将目光仅仅停留在这里,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已经得到理论的合理解释了,但是这种解释合理必须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假设的基础上,那就是消费者能够较为完全的通过消费者协会来完整反映自己的质量安全的诉求,这一方面是说消费者有足够的自觉能力,同时消费者协会也是消费者行使自己这种自觉能力的主要渠道。但是实际情况是否如此,中国的消费者否自觉的充分的通过这种形式承担质量安全的“自我责任”,还有待进一步的实证研究。
特别说明:本文所有数据都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官方网站:http://www.cca.org.cn/web/xfts/newsList.jsp?pager.offset=0&id=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