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利益”的博弈(2)
发布时间:2012-04-18     字号: [小] [中] [大]
    近日,央视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工业明胶,最终流向药企。而9家药厂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超标最高达90多倍。河北一家明胶厂经理因纵火销毁证据,已被拘留,更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毒胶囊”事件继“瘦肉精”事件之后,再一次证明了“安全”在“利益”面前的脆弱性与不堪一击。
    用瘦肉精把一头普通猪催变成瘦肉型猪,前后只要10-20天左右的时间,成本仅8块钱,净利却高达22块钱,利润率为275%!工业明胶一般价格在9000多元/~13000/吨,食用明胶价格在19000/~21000/吨左右。2010版药典明确要求医用明胶一般是在180冻力以上,每吨价格在30000~50000/吨。用工业明胶替代食用明胶与医用明胶,其之间的利差为111%~284%。也再一次验证了犹太哲学家马克思已被引用烂熟了的名言:一旦有了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大起胆来,如果有了10%的利润,它会到处被使用;有了20%的利润,它就会活跃起来;有了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为了300%的利润,它就不惜犯下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完全指望企业自律规规矩矩做人,无异于要求猫不吃鱼。毒胶囊的涉案企业修正药业就整天打广告“修正药,良心药”、“修正良心药、放心管用的药”,可是就是这家整天鼓吹道德良心的企业,却涉嫌生产了成千上万的毒胶囊。“道德”在每颗胶囊5厘钱的面前也是一钱不值。
    前面的一篇短文中,我提到对于那些“利益”可以有效疏导的“安全”问题,主要的措施是建立有效的利益渠道。而面对,某些“利益”不易疏导的行业,应该怎么避免类似再次发生就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既然,企业因追求“利益”而不顾“安全”,那么解决“安全”问题就是让企业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因不顾“安全”问题丧失更多的“利益”。那么,国际比较通行的做法,就是建立“赔偿机制”。例如,2000年日本雪印牛奶事件爆发后,经营了70多年的雪印公司在消费者的抵制下,轰然倒闭,就算破产了,也还是得借钱依法向受害者支付29亿日元的赔偿费。2010年,葛兰素史克公司被发现在药品原料中掺假,被重罚7.5亿美元,完全用于受害者的赔偿。
    针对这次“毒胶囊”事件,要让涉案企业对此次事情进行负责,要拿出企业资金(包括现在的与未来的)建立“医疗基金”,对于那些因可能胶囊引起伤病的人员进行救治。而不能再像前面三聚氰胺、瘦肉精、黄曲霉素等事件,不了了之,等待舆论的自然消失!如果还不建立相应的“赔偿机制”,知名大公司犯了如此大的罪行,都不受惩罚,那么,众多小企业也跟风造假、放毒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豺狼当道,问安狐狸?
    从“毒胶囊”事件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对于工业明胶用于医药企业这样的行业潜规则长期存在,并且在行业内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作为主管部门竟然长期不闻不问,让人十分的气愤!主管部门如果说不了解,不知道,那是很难让人信服的!从这个方面来看,完全是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更是我国监管体系的全面崩溃!可为“监管失效毒于毒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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