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与港台地区高校进行学期交流活动已经启动,根据交流协议,学校决定从全校2017级学生中选拔7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2019年秋季学期交换学习计划(为期1学期),其中1名学生赴台湾清华大学学习,3名学生赴香港城市大学学习,3名学生赴香港理工大学学习。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稳妥地做好此次选拔与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报名参加交流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本校2017级本科生;
  2. 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较强的交流和沟通能力。

二、报名须知

请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和专业特征,选择港台地区高校的相关专业及课程设置,结合本人所修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确定拟修读的课程。原则上要求选择与本校专业培养计划对应或接近的课程。拟选修课程与专业培养计划中相关课程对应需由学生所在院系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申请流程

校内申请截止时间:3月14日

请于校3月14日前登录“本科生境外交流管理系统”,查找“2019年港台地区高校学期课程项目”,点击该项目进行申请,并在申请后打印申请表。意向交流单位在“申请导师/课题/专业/方向”中选择。

在线提交申请后,请及时将学业成绩单、英文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计划表》(见附件)、Statement of purpose (in English)连同打印的申请表,一并交至教学秘书。

请教学秘书于3月15日前登录系统填写学生GPA、排名及学院推荐意见,完成推荐工作。

四、选拔程序

  1. 按个人自愿报名、院系审核推荐的原则,各学院初审后确定推荐学生。各学院针对不同高校推荐学生数不超过2人。
  2. 学校将通过该面试进行校内选拔。面试时间在3月20日左右。请通过学院选拔推荐申请的同学注意查收邮件。
  3. 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与港台地区各大学办理学生赴香港、台湾的派遣手续。

五、交换学习课程修读须知:

  1. 学生按照申请表中自己提出的修读课程计划,自主插入交流大学的对应课程学习,并参加课程考试。
  2. 交换学习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学生的拟选课程列表和对方大学提交的成绩单,记载学生交换学习的课程成绩。
  3. 我校专业培养计划中有而对方学校没有相同或相近课程来替代的课程,学生应在返校后修读,以达到毕业要求。

六、费用:

1、台湾地区

在交纳本校学费后赴台湾各大学交流学习的学费免除;其它费用情况:生活费约5000元新台币/月,住宿费约7300元新台币,书本费约3000元新台币,网络使用费、入台证申请费及市内交通费约2000元新台币,往返机票约3000元人民币。

2、香港地区

住宿费、入港签证费、保险费及生活费自理。住宿费约6000港币,入港签证费150港币,每个月生活费约为2000~3000港币。

学校将对交流学习期间的住宿费及一次往返旅费进行资助。具体资助办法和资助标准以教务处当年通知为准。交流学生需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申请资助时作为报销凭证。

七、联系人: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Email
教务处 杨阳 63601763 judyyang@ustc.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王建国 63602671 jgwang@ustc.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教务处
20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