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茂粤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为支持教育事业,回报母校,该公司负责人、我院校友岳艳晖先生特在我院设立“华茂粤奖学金”,本着积极有效地发挥企业设立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华茂粤奖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就2010年“华茂粤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2、奖励人数10人,每人每学年2000元,二级学院各1名。
①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②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现象;
⑤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年以上,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在校生;
①学生本人根据条件要求,持本人上一学年成绩单和班主任推荐信,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并领取“华茂粤”奖学金申请表。
②各二级学院在学生本人的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推荐意见,由学生本人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申请表,核查学生的真实情况并征求二级学院意见后,召开专题会议,初步确定奖励名单上报学生处。
④学生处复核确定名单,并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予以公示。
⑥10月筹备召开奖学金发放仪式,邀请该公司主要领导回母校参加发放。
推荐上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8日前,过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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