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第4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要求、《四川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川理工〔2014〕150号)和《四川轻化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川轻化〔2023〕100号)文件相关规定,截止至2024年9月1日,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8级及以上年级专科、专升本和2014级及以上年级本科(高起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注册在籍的227名学生因个人或其他原因,已超过最长修学年限,拟作学籍注销处理。
现将拟作学籍注销处理的学生名单(请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名单中无法联系确认的学生通过本次公示,视为送达。
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于公示期内通过访问以下网址或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上传书面材料原件(模板请详见附件2)的扫描件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网址:https://f.wps.cn/g/Dl3p8XCe/
二维码: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813-5505565。逾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