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陕师校发〔2015〕52号)中关于“实施拔尖创新计划,提高非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更多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结合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试行)》。经2018年2月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师校发[2018]26号--(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pdf
陕西师范大学
2018年2月8日
上一篇: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陕师校发〔2019〕88号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春季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工作的通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Copyright©2018 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