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教学运行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春季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9 浏览量:

各学院、各位同学: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春季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工作即将进行,请各位同学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选课管理办法》(见附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选课,在此阶段学生可以在网上选择专业教学计划以外尚有课余量的课程(课程列表详见《关于深入做好2017-2018学年春季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工作的通知》),现将选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2018年1月10日(周三)上午10点至2018年1月13日(周六)晚11点。

二、选课对象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长安及雁塔校区学习的本科生(包含延迟毕业学生和联合培养本科生)。

三、选课流程及方法

具体流程请参考《本科生选课指南》(附件)。

四、选课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同学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按时参加选课。选课前一定要认真学习选课通知、选课指南及相关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和说明进行网上操作。

(二)2014级学生请注意:因为学校要提前归档毕业生成绩,所以2014级学生必须选择前半学期开设的公选课程,否则责任自负。

(三)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包括延迟毕业学生、联合培养本科生。

(四)检查课表:在选课的当天,每位同学一定检查并确认自己的课表,确保已经选课或退课成功,选课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各种选课、退课申请。检查方法:关闭所有浏览器再重新打开或者重启计算机,然后重新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自己的课表。

(五)选课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学秘书联系,由教学秘书汇总问题后统一与教务处协商解决。另,选课期间请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上的相关选课通知。

为确保选课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有关人员及同学严格遵守本通知相关规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务必将本通知落实到每一位选课同学,并及时解决好本院学生选课过程中的突发问题。

附件:

1.本科生选课指南.pptx

2.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选课管理办法.docx

教务处

2018年1月8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Copyright©2018 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