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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建筑工程系学生操行评定办法(试行)

日期:2013年04月08日 00:00     共阅:
    为使学生工作管理规范化,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操行评定标准
    学生操行成绩体现学生思想品德,日常学习、生活、社会工作和文化活动等方面的整体情况,是对学生一定时期综合表现的量化考核,总分由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超出100分者以100分计。操行分记入学期血液考核总成绩。
(一)基础分
    基础分为60 分,凡有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的学生即获得基础分。
(二)奖励分
1、担任学生会干部,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工作实绩,酌情加分。凡称职者,按以下标准加分:
(1)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加8分 ;
(2)院学生会各部部长、院团委委员、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加6分;
(3)系学生会各部部长、系团总支学生委员、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加4分;
(4)班委、团支部委员加3分;
2、积极参加学院大型文体活动的主要成员,每次加3分。
3、参加系内活动得奖者依次加3、2、1分,积极参与者加1分。
4、日常系内组织小型活动每次加1分。
5、帮助系内部打扫卫生者,依据情况加1~2分。
6、积极向《学生工作导报》、《春蕾月刊》和其他媒体投稿并被采用者加2分。
7、被评为优秀班级的,活动参与者加1分。
8、有突出表现受学院嘉奖者,每次加5分,受系表扬者每次加2分。
9、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或义工活动,每次加1分。
10、班级集体组织活动,且上交策划与总结者每人加3分。
(三)扣分
无故不参加班级、系和学院活动者每次扣3分;
其他方面根据各部门具体考核酌情扣分;
注:学生会各部门加减考核分必须交由办公室统一整理,不得私自传达。
 
 
 
 
                                                               建筑工程系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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