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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团学活动的考核计分办法

日期:2013年01月07日 00:00     共阅:
    为丰富我系同学的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我系学生团学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艺学习等方面的加分办法
1、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给所在的班级加分方法为: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加2分,对参加比赛的学生个人加分方法参照此方法进行。积极参赛没有获得奖项者,加1分。
2学生参加建筑工程系组织的各项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给所在的班级加分方法为: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对参加比赛的学生个人加分方法参照此方法进行。积极参赛没有获得奖项者,加0.5分。
二、体育比赛的加分办法
1、在校运动会中获得名次者,第1、2名加计5分,第3、4名加计4分,第5、6名加计3分,第7、 8名加计2分。对没有获得名次,但报名参加同时能够积极参加训练者,加计1分。
2、篮球赛、排球赛中获得名次者,视参加比赛的各班级人数参照上款标准为所在班级加分。
3、其他体育比赛项目,参照上述条款酌情加分。
三、发表文章加分办法
1、在院系刊物、报纸上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
2发表通讯每篇加0.5分。
四、其他活动的加分办法
1、班级组织大型活动一次加3分,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3分
2、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视班级参加人数的多少加分,班级参加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一次加3分;10人以下的,每次加1—2分。
五、减分情况
按学生日常管理规定执行。若班级在院检查中出现扣分,在系里对该班考查将实行双倍扣分。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六、本办法自2012年10月执行。
 
 
                                                       建筑工程系
                                                   二0一二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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