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和选拔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南京大学参赛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秦勉发布时间:2018-03-27浏览次数:1693



各院系、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定于20183月至10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充分展示我校“五四三”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学校将于近期征集和选拔项目代表南京大学参加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介绍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成为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域参赛范围最广,最有影响力的比赛,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国务委员多次对大赛做出指示,鼓励将大赛建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

  南京大学对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良好成绩的项目将进行表彰,并对指导教师在教学工作量、职称晋升评聘、工作业绩等方面提供系列激励,对学生团队在评奖评优、经费支持等方面提供系列的奖励支持政策。

二、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互联网+”现代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社会服务和公益创业等领域。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须与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五、关于征集和选拔南京大学参赛项目的流程

  本次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南京大学校赛将于6月举行,江苏省赛将在7月举行,全国总决赛在10月中下旬举行。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南京大学项目征集和选拔工作由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教务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团委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为做好南京大学项目征集和选拔的工作,同时,为了征集到更多高水平的项目,请各院系、各单位全力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院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系副主任)共同负责,特别是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3年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硕博)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参赛团队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328日。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根据附件有关要求准备报名表及商业计划书511日(星期五)报送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工作办公室吴老师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荐相关项目参加比赛。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25-89681660wurong@nju.edu.cn


南京大学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的通知.doc

附件2: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表.doc

附件3:“互联网+”大赛创业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doc